雖然這種古董戒指放在現代人看來,屬於那種既土又浮誇的土豪樣式,但在博物館附近卻並不顯得突兀,畢竟博物館也是要掙錢的,光靠官方扶持和一點門票錢,顯然並不足以承擔藏品的維護費用。
因此,各種文創作品也就應運而生,雖然很多對於現代審美來說都顯得有些過時,但旅遊中的人總是盲目的,腦子發熱買點並不好看的文物同款首飾之類,似乎也並非不能接受。
但哪怕周圍帶著類似戒指、項鏈、手鐲的人比比皆是,馮雪十幾年來養成的眼力仍舊一眼看出了這件藏品的不同,工藝什麼的姑且不論,光是那顆血紅色的寶石,就足以證明這枚戒指的價值。
“帶著古董踩點?這是不是有點太怪了?是因為誤入奇夢對夢境做出了扭曲,還是說對於對方而言,任務其實是“將目標帶在身上的前提下生活一個月”?”
馮雪心裡快速做出判斷,同時邁開步子,開始走動起來。
在這種繁華地帶,一個人呆立在原地其實是非常顯眼的,馮雪了解自己這個養出來的小號,那麼根據上次誤入奇夢的經曆,他覺得對方肯定也很了解他。
“現在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對方應該不知道我的長相,不然就不該直接把我送到這麼近的地方,敵在明我在暗,這也算是一個優勢。”
馮雪心裡嘀咕著,但他很快就意識到這次為什麼會給他這種優勢了——
因為目標是一枚戒指。
當過小偷的人應該都知道,從兜裡掏出錢包,和從手指上擼走戒指,難度是兩個次元,掏包這種事隻要手法夠快,對方甚至連感覺都不會有,高手甚至能做到把錢包裡的錢拿走後再把錢包放回去。
但戒指、鐲子這種緊貼皮膚的首飾就不一樣了,相比於偷,搶才是更合適的形容。
雖然馮雪也不抗拒直接動用武力,但還是那句話,他不知道誤入奇夢成功與失敗的標準,殺手殺死對方通關那是正常的,但小偷殺人,那就不是偷了,所以在可能的情況下,他還是更傾向於通過偷竊的方式來達成這次目標。
……
“初めてのルーブルは~なんてことはなかったわ……”
鼻子裡哼著似乎很適合逛博物館時唱的歌,馮雪拿著手機在廣場上拍照,這種行為並不罕見,或者說絕大多數旅遊逛博物館的人,都會這麼去做。
不過不同的是,馮雪照片的角落裡,偶爾會“不小心”將某位坐在長椅上聽歌的青年拍進去。
於是……
“喂,您好,這裡是紐萊絲特警察局,請問之前的照片是您發來的嗎?”
隨著手機一端傳來的聲音,馮雪輕聲道:
“您好,這些照片是我無意間拍到的,我是一名考古專業的遊客,今天在誓約之館門前拍照時偶然發現有位先生的手上帶著雄鷹之戒,據我所知,這枚戒指應該是……”
“感謝您提供的線索,請不要離開,我們馬上就到!”電話另一頭的聲音忽然變得急切起來,緊接著就是一連串的雞飛狗跳。
馮雪見此情形,不由得露出了一抹笑容——
“果然,這枚戒指是掛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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