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彆裝了,”唐悠然漠然說:“證據我都看到了,你抵賴沒用......”
他拿起床邊的離婚協議書扔在徐繡瀅身上,“離婚吧......簽字。”
“不,我不離婚!你瘋了嗎?莫名奇妙就要和我離婚!”徐繡瀅激動的扔了離婚協議書,“我不離婚,死也不離!”
“隨便吧......”唐悠然漠然說:“你不簽字我們就分居。”
隻要分居半年,法律就會判他們離婚。
他和徐繡瀅婚前簽過婚前財產協議,做過公正,他們之間不存在財產糾紛,半年後,他就可以和徐繡瀅分的乾乾淨淨。
涉及財產,他忽然想到一句話......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當年,他和徐繡瀅是自由戀愛。
他媽不喜歡徐繡瀅,嫌棄徐繡瀅小家子氣,不同意他和徐繡瀅的婚事。
他非要娶,他媽拗不過他,提了一個條件——娶徐繡瀅可以,但要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協議內容是他媽和律師擬定的,當然都是有利於他的。
用簡單的話概括就是,徐繡瀅雖然是他妻子,但他名下的財產和徐繡瀅都沒有關係。
徐繡瀅和他離婚,他給徐繡瀅分多少東西全憑他的良心。
他那時特彆喜歡徐繡瀅,他媽不同意他和徐繡瀅的婚事,他覺得那是因為徐路偉不爭氣,他媽因此對徐繡瀅有偏見,也怕徐路偉將來拖他的後腿。
現在他知道了,他媽不是對徐繡瀅有偏見,他媽是看人看的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