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百裡隨冰不是說說而已。
他真做的出來!
正常人做事會計較成敗得失,會在乎家人、名譽、輿論,可百裡隨冰他什麼都不在乎。
他做什麼都是隨心所欲,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絕不會考慮事情的後果和得失。
世上最惹不起的就是這種人......打個比方,一筆生意,花一百萬的本錢,最後所得的利益隻有一塊錢,正常人肯定不會做,但百裡隨冰卻有可能做。
隻要他樂意,他能做出花一千萬的本錢去賺一塊錢利益的事情來。
百裡隨冰是個瘋子,做事不計後果,而他是唐家的繼承人,身係唐家的興衰榮辱,所以,哪怕唐家的勢力並不遜色於百裡家,他也不會和百裡隨冰硬碰硬。
正常人和瘋子打架,吃虧的肯定是正常人。
既然明知道吃虧,當然要避開。
他不想搭理百裡隨冰,站起身,向唐夜溪提出告辭:“時間不早了,我還有事,先回去了。”
“大哥,留下吃飯吧。”唐夜溪挽留。
“不了,最近太忙了,等以後有時間了我再來看你。”對著百裡隨冰那張臉,就算滿桌子山珍海味他也得食不下咽。
唐夜溪又挽留了幾次,見唐錦簫執意要走,隻得送他出去。
送走唐錦簫後,她取出手機搜了下,才明白剛剛唐錦簫和百裡隨冰說的是什麼事。
她無奈的看向百裡隨冰。
百裡隨冰啃著蘋果,一臉無辜的看著她。
她張了張嘴,又把嘴巴閉上,什麼都沒能說出來。
說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