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想乾滾蛋!(1 / 2)

朝陽警事 卓牧閒 5951 字 3個月前

這才7月初,燕陽市氣溫就在36度上下徘徊,高溫酷暑,讓人難以忍受。

昨天好不容易下場雨,本以為溫度會驟降,結果不僅沒降,濕度反而增加了,人們紛紛從烤肉變身成了蒸鍋裡的包子!今天更是達到38度,早上七八點鐘整個城市便像蒸籠似的熱得人喘不過氣,炎熱的空氣仿佛隻要一點火星就會被引爆。

高溫天越來越多,“火爐”城市看樣子要重新洗牌。

然而,在這個酷熱難耐的炎炎夏日裡,韓朝陽寧可頂著似火驕陽去街麵巡邏,也不願意在這間開著空調的會議室裡,因為這裡已經“爆炸”了!

“頭抬起來,給我站好!”所長牙齒咬得“咯咯”作響,眼裡閃著一股無法遏製的怒火,像是一頭被激怒的獅子。

他平時總是拉著張臉,誰見誰怕。

發起飆來更可怕!

韓朝陽嚇得心驚肉跳,急忙昂首挺胸,站得筆直。

“站沒站相,坐沒坐相,走路都像跳舞,看看你這熊樣,怎麼混進公安隊伍的?”一看到韓朝陽,一想到韓朝陽所學的專業,一想到韓朝陽過去幾個月的工作表現,所長就是一肚子火,怒不可遏地吼叫著,聲音像沉雷一樣滾動著,傳得很遠。

同在會議室的教導員麵無表情,分管社區隊的許副所長陰沉著臉一聲不吭,韓朝陽的師傅警長老楊一根接著一根抽悶煙,想幫徒弟說幾句話又不知道如何開口。因為該發生的早晚會發生,該爆發的早晚要爆發。

“老實交代,有沒有這事?”

韓朝陽不敢撒謊,忐忑不安地說:“有。”

“一個公務員,一個國家乾部,一個公安民警,居然乾私活,竟然跑娛樂場所給人家彈琴,上班打混,下班打工,簡直亂彈琴!”

“是咖啡廳是西餐廳,不是娛樂場所。”韓朝陽忍不住辯解道,語氣小心翼翼。

“我說是就是!”所長怒睜著眼,額角的青筋隨著呼呼的粗氣一鼓一張,順手拿起一本《公務員法》往韓朝陽麵前一摔,“看看,看看第五十三條!”

他讓看就要看,不看他真可能動手。

韓朝陽拿起《公務員法》,耷拉著腦袋翻看起來。

“念!”

“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括弧,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念個法律條款都念不好,還括弧,什麼亂七八糟的,這樣的人能當警察?所長越想越窩火,又扔來一份市局的紅頭文件,“再念念這個!”

“……嚴禁民警到公共娛樂場所唱歌,確需到娛樂場所的,一律向紀委、督察報備;嚴禁民警在公共浴室洗澡進包廂,確需按摩保健的,一律在營業大廳。”

這份文件上個月學習過,是市局在考評辦法裡特彆增加的“三條鐵規”,領導認為社會上一些歌廳、舞廳難免藏汙納垢,在特定壞境下,意誌薄弱的民警可能會“失態”,從而破壞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對於違反三項鐵規的民警,隻要被發現一次,年終等級化考核獎扣除一半;發現兩次全部扣除;發現三次,其公務員考核作“不合格”處理。

考慮到這些規定可能不太人性化,為滿足部分民警的需要,領導又要求各分局開放活動室,讓愛好唱歌的民警去分局唱。

去分局唱歌,開什麼玩笑?

績效考核如同一道緊箍咒,打擊任務的硬指標壓得基層所隊喘不過氣,天天加班都忙不過來,誰敢去分局唱歌。誰真要是敢去,他的直接領導估計就乾到頭了,本人的日子一樣不會好過。

韓朝陽忐忑不安念完,小心翼翼說:“劉所,您聽我解釋,我……我沒乾私活,隻是給朋友救個場,而且是下班時間,沒穿警服,他們不知道我是警察。”

“救場,到這個份上還狡辯,老實交代,有沒有收人家錢?”

“收了,那是幫同學收的,我一分沒拿。”

“收了就是收了,誰知道有沒有落你口袋,就算沒落你口袋,群眾會怎麼看,會怎麼認為?要是被上級知道,如果被媒體曝光,被群眾拍個照片發網上,影響多惡劣?”

所長砰一聲猛砸了下桌子,指著他鼻子咆哮道:“什麼叫下班時間,影響休息就是影響正常工作!要發財就不要做公務員,喜歡吹拉彈唱就不要當警察,隻要在公務員序列裡,隻要穿這身警服,就必須遵守上級規定!”

幫師兄救場救出這麼多麻煩,韓朝陽追悔莫及。

可是越想越又覺得憋屈,這樣不能那也不行,難道跟辦案隊的吳偉一樣吃在所裡住在所裡,以花園街派出所為家?沒朋友,甚至連家都不要了,像他那麼活著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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