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歸公安管(2 / 2)

我真不是神探 卓牧閒 5915 字 6個月前

“哦。”

“彆隨地亂扔,那邊有垃圾桶。”

不就是個片兒警,事還挺多!

江二虎腹誹了一句,俯身撿起剛踩滅的煙頭,跑過去扔進垃圾桶,這才跟著韓朝陽走進警務室。

已經確認是民事糾紛,韓朝陽簡單問了下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再次回到正題:“江二虎,人家剛才拿出一堆文件證明店麵歸她所有,如果一切屬實,不交租金,又不搬走,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韓警官,事情不是這樣的。”

“那是什麼樣的?”

“韓警官,你被她騙了!她肯定隻跟你說過餘秀水,沒跟你提過江長青。”

“江長青是誰?”

“我叔!”

江二虎理直氣壯,韓朝陽糊塗了,下意識問:“江長青跟那個店麵又有什麼關係?”

“店麵是我叔的,不是餘秀水的。”

“你叔呢?”

“死了。”

“死了?”

“死好多年,”江二虎掏出煙想點上,見桌上擺著“禁止吸煙”的牌子,又悻悻地放下煙:“餘秀水是什麼人,一個要飯的!我叔死得早,我嬸……我嬸兒不守婦道,就收留他,就這麼名不正言不順地一起過,過了七八年才領的結婚證。”

“你嬸兒呢?”

“也死了,我叔就我爸這個哥哥,兩個姑娘早出嫁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江家的房子肯定留給江家人,我是合法繼承人,不光店麵是我的,那個臭-婊-子現在住的院子也是我的。”

“怎麼說臟話,怎麼又罵人!”

“好好好,不說了,反正她是胡攪蠻纏,她不找我麻煩我還要找她呢。”

這個關係不是一兩點複雜,韓朝陽畫了一張人物關係圖才搞清楚怎麼回事,張貝貝的大舅餘秀水說白了就是倒插門,大舅媽跟她大舅是二婚,她大舅媽的前夫是江二虎的親叔叔……

現在朝陽村的房子乃至地皮值錢了,帶來一係列財產糾紛。

清官難斷家務事,何況這不是一家兩家的事,理論上這不歸公安管,但你不能真不管,如果人家報警你卻不聞不問,將來升級到刑事案件也就是常說的“民轉刑”會很麻煩。

韓朝陽沉思了片刻,循循善誘地說:“江二虎,既然餘秀水和你嬸領了結婚證,那他和你嬸就是合法夫妻,你嬸不在了,那麼他對夫妻共同財產就有支配權。也就說他臨終前想把房產留給誰就留給誰,跟你死去多年的叔叔關係不大,跟你更沒關係。”

“韓警官,你這是偏袒她!”

江二虎急了,驀地站起身:“你知道餘秀水是在什麼情況下立的遺囑,都病得不行都快死了,神誌不清,她和她媽搞得那些文件不算數。再說餘秀水以前征求過我嬸兒的意見嗎,就算我嬸兒當時鬼迷心竅全聽他的,我嬸兒也應該問問我爸的意見。”

雖然不知道拆遷補償標準,但可以肯定那個店麵至少價值上百萬。

涉及到巨額經濟利益,這種民事糾紛根本沒調解的可能性。

到現在都沒顧上吃晚飯,韓朝陽饑腸轆轆,不想再做無用功,示意老徐把張貝貝叫進來,麵無表情地說:“張貝貝,江二虎,你們的事不光我管不了,我們花園街派出所一樣管不了。建議你們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解決,去法院看法官怎麼判。”

江二虎和張貝貝橫眉冷對,一聲不吭,顯然不打算協商。

意料之中的事,韓朝陽看看二人,話鋒一轉:“但是,有兩點必須說在前麵,首先,在協商結果出來或法院判決下來之前,張貝貝你不能再去影響江二虎做生意,否則就是擾亂社會秩序,妨礙他人正常經營;江二虎同樣不得去找張貝貝,更不許再像今晚這樣侮辱人,否則彆怪我公事公辦。”

…………

PS:衷心感謝巡山老仙、十裡飄飛、小瓜Love、好書就追、煙槍、龍騰遮天、南泉、漁家寶貝、錯愛、楓子鄧等老書友的慷慨打賞(幾十人,就不一一枚舉了)!

有你們的支持和鼓勵,牧閒對小韓警官更有信心了。

照理說今天應該加更,但今天要從蘭州去西安,明天一早要從西安去南京,再從南京回家,接下來兩天全在路上。高鐵上不能抽煙,沒煙又碼不了字,無法加更,懇請各位新老書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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