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巫道三脈:祝由 禦魂 禳命!(2 / 2)

【備注:巫道對傳承者天資要求極高,若達不到要求,則很可能會讓血脈覺醒失敗。】

【評價:在山的那邊海的那邊有一群老巫師,他們殺妖又放火,還……】

“不但可以領悟巫術,還能直接激活相應的法則神職或法則血脈!”

陳勾看完屬性後不禁深深吸氣。

巫術和法則神職也就罷了,畢竟已經提前在嶽綺羅身上看過。

但讓普通人直接覺醒巫道的法則血脈,就太驚人了。

這還是陳勾第一次見到這種道具。

不過要求也相當嚴苛就是,需要一滴神血……

三根骨頭,全都是巫傳真骨,而且分彆承載著三種不同的巫道傳承!

中間最短的是祝由之道,其始祖是靈山十巫中的巫姑。

左邊第二長的就是嶽綺羅修煉的巫魂之道,其始祖為靈山十巫中的巫相。

右邊最長的則是通過巫舞祈天祭祀,引動天地神力消除災禍的禳命之道,其始祖為靈山十巫中的巫真。

三根骨頭都有一樣的三種屬性,隻不過所代表的傳承不同。

關於靈山十巫,陳勾隻是隱隱有點印象。

山海經中描述的神靈異獸太多,靈山十巫在其中遠不如共工、祝融、天帝、蚩尤、燭龍之類的存在名聲響亮。

陳勾隻記得黃帝與蚩尤大戰時,十巫中的巫鹹就是黃帝的軍師和占卜師。

他不知道的是,靈山十巫實力強悍,不弱於神,在整個上古時代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甚至曾奉天帝之命救活了被人殺死的燭龍之子……

無論哪個族群、部落,甚至神朝,都缺少不了巫師的存在。

並且,即使在神朝中,大巫祭的地位也尊崇無比,通常至少是排名前五的巨頭。

當然,這些距離陳勾還很遙遠。

他現在關心的是祝由、巫魂、禳命這三種巫道傳承的法則神職,哪個更適合影守艾希。

“祝由是治病救人為主,這個首先排除,所以隻需要在巫魂和禳命這兩種中選其一。”

陳勾沉吟少許,將兩根腿骨拿在手中,再一次仔細查看其屬性說明。

因為僅僅名字並不能代表相應巫道傳承的全部,實際上每一種傳承都蘊含了非常多的內容。

譬如巫魂,就包括將自身煉化為魂靈,操控靈魂,吸收魂魄,紙傀邪術等等。

其法則神職也是與靈魂有關。

從嶽綺羅開啟的“魂祀巫靈”來看,最強的能力是接引神靈魂念下凡,顯化為巫相。

但對於這個法職能力,陳勾並不是很喜歡。

因為嶽綺羅已經用實踐證明,以陳勾為模板的巫相難堪大任。

更何況,整個法則神職都可艾希的技能強化路線沒什麼配合。

這樣一來,似乎就隻有“禳命”之道的法則神職可以選了。

禳命之術的基礎是巫舞。

上古時代,巫師在祭祀或祈禱中會以卜筮、巫詞、咒語以及歌舞等手段來引動天地神明之力,其中舞蹈是最核心的一項。

有時巫舞動作幅度較大、怪異,會被無知之人說成是跳大神。

並且,如果是在戰鬥中,巫舞的動作太繁複會極大的影響戰力。

所以隨著時間流逝,從巫舞中衍生出了更便於戰鬥的簡單動作。

譬如……步法和指印!

步法自然不用多說,指印指的是在跳巫舞時,手指形狀的變化。

從巫舞中被剝離出來後,竟自成一脈,而且威力驚人,以至於流傳得反而遠比巫舞更廣泛。

但歸根結底,步法和指印仍然被包括在巫舞中,至少在巫道是這樣。

當然,形式隻是其次,關鍵是禳命巫道所代表的“祈天祭祀,引動天地神力”這種能力,看起來和艾希挺契合。

艾希走的法術轟炸路線,自然是動靜越大越凶猛。

如果“天隕水晶箭”吸收天地偉力,變成一片箭雨……

又如果“陽光普照”在天地神力的增幅下,真的能普照無儘大地……

那畫麵真的太美,就好比白日做夢。

“不管怎麼說,禳命這一道肯定是最適合艾希的。”

“問題是需要一滴神血,才能直接激活相應的巫道法則神職,我上哪去搞神血?”

“饕餮!”

陳勾腦海中最終浮現這個名字。

沒辦法,他現在能接觸道的神級生物,就隻有這一個。

但饕餮肯定是不好惹的,即使是在沉睡中,也布置了陣法,一旦進入洞穴就會被直接拖進去吃了。

那時,饕餮甚至都不會醒來,就像是在夢中隨口吃了點零食而已。

如果饕餮是醒的,反倒好辦了,陳勾還可以用重回山海世界為突破口,和他交流。

而且,陳勾有不小的把握,隻要能和饕餮說三句話以上,就能愉快的達成交易。

“有什麼辦法把他叫醒,然後自己又沒危險的?”

陳陷入沉思,然後開始回憶原劇情中饕餮是怎麼醒的,又怎麼變成了小丁貓……

“是因為吃了嶽綺羅,沒辦法消化她的靈魂,但卻能看到她的記憶,覺得人間變得有趣了,於是生出了遊戲人間,享受剩餘日子的想法。”

所以,叫醒饕餮的辦法就是……

陳勾幽幽的看向嶽綺羅,在她感到心中發毛的時候,四個字在陳勾腦海中閃過。

投食問路?!

“你,你想乾什麼?”嶽綺羅巫魂的第六感很強,越來越不安。

陳勾瞥了她一眼,淡淡說道:“放心,我對你的身體暫時沒興趣。”

不管怎麼說,嶽綺羅也是他收的第一個冥將,自然不能就這麼給扔出去。

不過投食問路這個思路是對的。

既然隻要進入到洞裡活物饕餮都吃,那就隻需要在裡麵給他加點好料就行了。

譬如子母河水?

又譬如……聖包皮?

PS:第二章晚很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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