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俏兒長睫飛閃,雪肌上浮起一層雞皮疙瘩。
“你怎麼知道,我穿36碼的鞋?”
沈驚覺仍是一副矜貴冷麵相,“看起來很小,猜的。”
唐俏兒裹在拖鞋裡的瑩白小腳發窘地微蜷,冷冷地嘲弄了句:“男人,眼睛和手總有一個在耍流氓的路上。”
沈驚覺:“…………”
他深諳自己,沒說實話。
他之所以知道唐俏兒的鞋碼,是因為他將她留在觀潮莊園裡,所有的東西都像探寶一樣仔細摸索了一遍。
於是,他知道了她喜歡像個小倉鼠一樣,沒事在家裡屯零食,在那些零食裡巧克力占了大多數;
她常用的香水是serge Lutens的La fille de Belin,以前他就隱約聞過,隻覺那辛辣冷冽的味道並不適合她。如今看來,是他大錯特錯,這滿身荊棘,孤傲嬌豔的香氣,就是為她而生的;
他知道了她穿36碼的鞋,那一雙雙小白鞋到現在還乾乾淨淨地擺在鞋架上,就像她隨時都會回來一樣。
那天,她失望地說他從來沒有了解過她。
所以他想用這種方式,重新開始了解她。
……
兩個小時的車程,他們幾乎再沒交流。
法拉利駛入觀潮莊園,穩穩停在大門前。
沈驚覺先解開自己的安全帶,隨即頎長的身形探向唐俏兒。
啪——!
唐俏兒就知道他還會不老實,驟然用手臂抵住他的身形,眼底透出冰冷的排斥,“不用你,我自己來。”
結果,哢嚓一聲—
—
沈驚覺已趁她不備,長臂環過她平坦的小腹,指尖摁開了她的安全帶。
“不用謝了。”
她美眸微瞠,這人怎麼動作這麼快!她完全沒意識到!
早前,她就聽四哥說過,曾在軍校時他組裝一把手槍需要十秒,但沈驚覺隻需要八秒。手速令人歎為觀止。
騙過她的眼,不要太容易。
沈驚覺與唐俏兒堂而皇之走進沈家大門,消息以光速在傭人中傳遍。
“我的天!我沒老眼昏花吧?沈總是帶少夫人回來了嗎?!”
“真是少夫人!天啊……太美了!這麼美的女人沈總怎麼舍得跟她離婚啊!”
“這、這一會兒該怎麼叫?是叫少夫人,還是白小姐?完了亂了亂了……”
“叫白小姐吧,叫少夫人的話萬一傳到姓金的那位耳朵裡,等她嫁過來咱們不得吃不了兜著走?!”
“說得也是……那姓金的就是個醋缸泡的,可沒白小姐這麼和顏悅色。”
閒言碎語飄進沈驚覺耳朵裡,他眸色微慍,淺瞥身邊的唐俏兒。
他都聽不見了,她沒理由聽不見,可唐俏兒卻罔若未聞,神情淡漠得讓他心裡更不舒服。
“我的東西呢?在哪兒?”
“還在你的房間裡,原來的地方。”
“你明知道我今天會來拿,也不提前整理出來。這麼懶的嗎?”唐俏兒黛眉蹙起,絮叨了一句。
“那些都是你很寶貝的東西,我不敢輕易亂動。”沈驚覺墨眸不禁深睇她。
也許男人天生都有犯賤屬性。
以前唐俏兒對他千依百
順時他不以為然,現在像朵帶刺的玫瑰句句紮他,字字傷他。
他卻反而,想了解她更多。
唐俏兒不願跟他有更多眼神接觸,彆開視線,“那現在怎麼辦?是我上去拿,還是你派人打包好了給我送下來?”
這時,手機不合時宜地響起。
沈驚覺才記起自己有個重要的電話會議,語透歉意地道:“我需要先接個電話,一會兒回來。”
“請便。”
男人匆匆離開後,唐俏兒才長籲了口氣,緊繃的神經也放鬆下來。
這一路,彆提多窘了。
以前做她妻子的時候,她千方百計想創造和他獨處的機會,但這個薄情的男人卻永遠隻會留給她一道背影。
現在,他親自開車去海門接她,又是給她準備高跟鞋,又幫她係安全帶,細心體貼得像極了一個新婚丈夫該有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