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
果然,幾天之後,李林甫上奏,說太史局已經擬定好壽王納妃的日子,十二月初五,宜婚嫁,大吉。
像這種小事,很少會在朝議時提出來,因為過於微不足道,所以在群臣之中根本沒人在意。真正在意的隻有李適之,高力士二人。
李非的奏疏已經寫好,在宣布確定婚期的第二天,便遞了上去。
奏折很快到了高力士那裡,他粗略的看了看李非所寫的理由,大概如下:
有神明托夢,這個楊姓的女子不可為壽王妃,其父楊玄琰是負罪之人,雖未定讞,但也無除罪,正值大唐盛世,此時壽王納罪臣之女為妃,恐會給整個興旺的國運蒙上陰影。
李適之肯定已經扒了楊家的底細,不然不會選和自己一樣的理由。高力士覺得自己已經提過這茬,如今李適之父子又來了一次,恐怕會讓皇上覺得囉嗦,乾脆就沒有給皇上呈送,而是選擇將奏章壓下,自己直接向皇上稟報。
“陛下,奴才有事給您稟報。”
“高將軍,你說。”
“臣還是覺得壽王納妃一事要暫緩,總覺得有些不妥。今天李非也上了書,提到了這個事。”
玄宗一聽李非,一下來了精神,問:
“那李非怎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