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完畢,簽字畫押以後,已是深夜,李非陳玄禮商議明日再審,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躺在床上,李非心中已經有了隱隱的不安,他在回顧李適之一直以來的反常舉動,看能不能從中發現一些端倪。儘管他不願相信,但事實擺在眼前。陳玄禮沒說什麼,但他一定早就懷疑這些事其實都和李適之有關。
一個庭州刺史,哪裡能有這麼大的膽子和能量,能在李適之完全沒有任何發現的情況下去做這些事?要麼是李適之視而不見,要麼是經過李適之的默許。
他給父親寫的那封信,就是告訴他,不管他有沒有參與截殺郵驛一事,因為鐘良他都難辭其咎,勸他立即動身返回長安將所有的事情給聖上說明白,不然後果極其嚴重。
還有對自己的刺殺,作為一個父親,儘管李非對李適之並沒有什麼深厚的感情,但虎毒不食子,他完全不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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