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年初“陸勇案”被報道的時候,沐茗就有過把這個事件改編為電影的想法。
也許是因為整件事情的戲劇性,也許是因為涉及到醫改這一敏感的話題,總之沐茗覺得這種改編肯定會很有看點。
不過,那個時候他還正忙著在拍,之後又是緊張的後期剪輯,以及戛納之旅包括後來的參演,一直都沒有什麼時間,所以這件事就暫時被放下了。
一直到的拍攝結束,沐茗的時間總算是寬裕了很多。剛好這時候沐茗又想起了這件事,便讓陳祉希她們開始接觸陸勇,希望能拿到他的授權。
雖然從理論上來說,這種已經公開報道過的事件進行文學改編,是不需要本人授權的。不過影視公司遇到這一類題材的作品,大多都會選擇在立項之前與原型本人談妥改編的問題。
主要原因,一個是方便後續的立項審批,另一個最主要的就是怕麻煩。畢竟雖然改編本身不侵權,但是涉及到的一些隱私、名譽問題,有心追究的話還是很容易被抓到痛處的。
水木影視和陸勇前前後後談了大概兩三個月,總算確定了一份書麵協議,裡麵包括允許改編的意向書,對於改編範圍的界定等等問題。總之就是儘量保證在影片拍攝之後,再出現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授權的問題解決,之後要做的就是立項審批和完成初稿劇本了。
立項那邊,雖然水木影視也多少有些關係,而且沐茗本人作為近幾年露頭的青年導演裡的佼佼者之一,也挺受上麵看好的。但是涉及到醫改這種元素,誰也不知道要多長時間,要修改多少次才能通過。
這種事情吧,其實也得看運氣。就像,最開始立項的時候被卡了很久,後來政策發生了變化,“反腐倡廉”成了需要喊出來的口號,於是這部劇就被通過了。
當然了,後來口號的發起者用不到喊口號了,相關的審查標準自然也就恢複以往的標準了。
據說熱播之後,有不少影視公司跟風立項了類似題材的影視劇。結果拍完了之後才發現,全都被審查壓住了,一部都播不了。
沐茗這也是一樣,一旦醫改方麵的政策有了一項重大的有利性改革,上麵想要宣傳一下自己的形象,這個時候就是最好的時機了。
反正沐茗是做好了至少要一兩年時間的打算。
除此之外,就是要完成劇本了。對於這一點,沐茗其實理應輕車熟路了。畢竟過去幾年裡他自己所拍攝的影片,每一稿的劇本都是他自己主導完成的。
不過有些不同的是,這一次,他腦海裡沒有可供參考的成品影像,也沒有那些對影片進行拆解分析的影評和新聞。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他自己去進行創造。
在這部作品麵前,重生給他帶來的所有優勢裡,除了這幾年對於電影的思考,以及實際拍攝的經驗以外,其餘的都沒了用武之地。
他不知道成品是怎麼樣的,不知道拍出來會不會受觀眾的喜歡,不知道最終的成績如何、口碑如何,甚至不知道,自己離開了重生的記憶,是否真的能拍攝出一部合格的作品……
換句話說,這才是沐茗真正的第一部作品。
也正是基於這些考慮,那些繁雜炫酷的敘事方式,風格獨特的鏡頭角度都被他舍棄了。從起因,到發展,到高潮,直至最終的結束,沐茗選擇了最平穩的順序敘事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