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招牌拳星(1 / 2)

既然對方不講道理,杜笙也不再客氣:

“抱歉,這隻是比賽方麵的分成,

關於付費點播的分成,我要求拿到九成的純利潤!”

門票和廣告讚助的收入終究有限,幾年後,付費點播的分成將成為大頭。

因為拳擊和音樂會不同,聽歌跟著人群一起唱可以感受到現場氛圍。

但拳擊,你必須親眼看到拳手的每一次出拳,感受到拳台上鮮血四濺的場景,才能得到視覺和心理上的享受。

尤其狂熱拳迷,他們更希望近距離觀察拳手的出拳技巧。

這就對觀看位置有極限要求。

當然,十幾萬人的大型拳賽也存在,但體驗感會大大降低,隻能盯著大屏幕。

至於商業利潤,讚助拳手的收益通常屬於獨有。

猶如籃球運動員,運動品牌讚助直接與其個人公司簽約,無需向NBA繳納費用。

拳壇約束力更是遠不及NBA,僅提供平台,收取頭銜與讚助費用,而非直接簽約拳手。

拳手可自由選擇賽事,也可為節省頭銜費與金腰帶保管費放棄拳王稱號。

即便簽約UFC,杜笙個人品牌讚助收入亦不會與UFC分享。

杜笙更不願受UFC束縛。

故最終聚焦於PPV網絡點播收入。

未來巔峰收入逾五億美元,堪稱天文數字。

一場一小時賽事,時薪五億美元,這就是拳擊手的收入位居體育運動之巔的原因。

梅威瑟甚至連廣告代言都不屑接,因為底蘊十足。

隻要他想賺錢,隨便找個有炒作價值的對手,就可以輕鬆賺到上億美元。

杜笙亦渴望成為梅威瑟般,一場賽事進賬億萬美元。

這般一算,給UFC一成利潤也高達千萬美元。

五億美元,就是五千萬美元的天價。

這個數字,杜笙不確定自己能否觸及,但提前準備總沒錯。

若真能達成,UFC必定不會接受如此條約。

不過這是以後。

目前一成已經是他的誠意,且願意承擔所有賽事開銷,作為對UFC提供舞台和組織賽事的回饋。

“杜,坦率地說,董事會絕不會接受一成的提議,這太過分了。”

果不其然,白大拿搖頭反對:

“除非賽事收入破億,否則一成分潤能拿多少?

UFC雖然還處於新興行列,但我們也不可能在乎幾萬十幾萬美元的比賽。

既然杜你堅持己見,合作恐難維係,隻願未來有緣再續。”

白大拿內心已萌生不滿。

他看好杜笙潛力不假,卻不相信杜笙能成為億萬美元的頂級拳王。

哪怕是亞洲拳手中的佼佼者帕奎奧,其輝煌經曆堪比任何拳手,但最高身價也僅千萬美元。

而且,達到千萬美元絕非易事,需與知名對手交鋒。

亞洲拳手終究受限於膚色,黃種人在歐美白人和黑人主導的拳壇中難成大器。

白大拿並非種族偏見,這是現實狀況。

杜笙即便技藝再高超,比賽打得再好,身價也無法如白人拳手那樣無上限。

白大拿的看法不無道理,未來梅威瑟與帕奎奧的較量,收入比例大致為八二。

具體分配細節,外界不得而知。

梅威瑟作為不敗神話,深得歐美觀眾心;

帕奎奧則是橫掃八?量級的世界冠軍,也是傳奇人物。

在杜笙看來,二人拿利益理應平分秋色。

即使梅威瑟最終勝出,頂多六四開,但結果卻是驚人的八二開。

這就不是實力與認可的問題。

最大可能是梅威瑟的燈塔國身份,擁有更廣泛的西方支持者。

現實往往如此殘酷。

“白大拿先生,我明白你心中顧慮,但我早就說過,若賽事不盈利,你們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杜笙聳肩說道:

“直截了當地說,你想要的不過是我現有的人氣和將來的前景市場,

把我當作免費引流的招牌,你們怎麼都不虧,這樣的條件真的無法接受嗎?”

說起來,杜笙心中也有些不滿。

以後UFC可能獨領風騷,但現在並非如此。

他完全可以選擇不選UFC,轉投其他MMA聯盟,曆史或許就此改寫。

再者,杜笙認為自己的條件已極富誠意。

UFC不會麵臨虧損,隻是將來自己若名聲大噪,UFC可能少賺一些。

但若自己未能大紅大紫呢?

UFC將節省大量開支。

說到底,UFC追求的是對選手的掌控。

而杜笙追求的是賽事自由和展示自我的舞台。

雙方理念存在顯著差異。

至於收購UFC?

之前金童就嘗試過,無疾而終。

他一個亞裔更不可能,也賴得去賺那點平台錢。

杜笙說完,白大拿沉默一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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