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這麼大的優勢怎麼輸?(五千字)(2 / 2)

來到法院,老宋去裡麵開調查令,唐方鏡外麵等著無聊開始刷視頻,結果刷著刷著老唐直接愣住。

“一個正義感過強的好律師……李昌明?”

老唐將標題念了一遍,隨即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這踏馬沒看錯啊,李昌明是正義感過強?

人家侯太太隻是老公進去了,還不是未亡人呢,你都不放過,你管這叫正義感過強?

又看了看下麵的評論,老唐都忍不住笑了。

“我之前就找過這位李律師,可以作證,他當時在庭上都和對方律師吵了起來,唉,怎麼好人就得被人用槍指著是吧?”

“這樣的好律師不多見了,現在的律師,那一個個的都是隻顧收錢,希望這位李律師沒事。”

“據說這個案子要直播庭審,到時候我必須去看看,我要看看對方是哪來的臉要這個錢的!”

一夜之間,李昌明就從“被坑的可憐律師”變成了“正義感過強的律師”,這人設立的極其穩當,配上他那“死磕派”的身份,一看就是出自高人之手。

這是想著做網紅律師啊。

老唐正想著,老宋已經出來了:“走了走了,調查令開好了咱得快點,他們的卡涉及到了三家銀行……你笑什麼?”

唐方鏡一邊起身一邊將手機遞了過去,老宋看了看頓時愣住了。

半響之後才苦著臉道:“這是那個聲達的主任搞得?他和李昌明有多大仇啊這是……”

算了,還是去查銀行流水比較重要。

侯祥遠和侯太太的卡涉及銀行有三家,其中兩家是地方性銀行,還有一家是大行。

去了兩家地方性銀行,出具相關材料後便開始查,隻不過等銀行流水出來後發現沒什麼用。

“這上麵沒有大額轉賬,那應該就是在剩下那張卡上了,走吧!”

一路開車來來到了第三家銀行,還是老規矩,先找這裡的負責人。

大堂經理報上去後很快一位支行副行長出來了,自稱姓張。

隻是這位張副行長皺著眉頭看了半天調查令等材料後開口道:“你們是律師對吧,現在你們要查這個侯祥遠和他妻子的銀行流水?我得告訴你們,查不了。”

啊?宋騰飛一愣,隨即道:“張行長,為什麼查不了,我們這裡有光明區法院開具的調查令啊。”

對麵的張行長直接道:“我知道你們有什麼調查令,但是呢除非法院的人親自來,否則我們不會提供,這是內部規定。”

“你們兩個隻是律師,所以你們來了沒用的。”

老宋剛想開口,旁邊的唐方鏡將他攔住,隨即道:“那張行長,你的意思就是,這個調查令沒用是吧?”

“是的,有調查令也沒用,必須法院的人來。”

唐方鏡聞言點點頭道:“好,那我知道了。”

“不過你們能不能在調查令上注明拒絕調查的理由嗎?這樣我們也算有個交代。”唐方鏡再次開口道。

老宋沒經曆過這種事,他可是很清楚的,前世他見過幾次類似情況。

銀行拒絕調查令有理由嗎,當然有理由,那就是《商業銀行法》,銀行需要為金融安全負責。

而律師調查令這個東西,你在人大製定的法律裡找不到,所以其法理依據不足,是出自法院自己的規定。

本質上是因為人太少,所以將這個調查讓律師代勞。

唐方鏡沒去和對方爭,想著讓對方注明理由,回去再和辦案法官交涉。

對麵的張行長有點不耐煩道:“為什麼要給你們注明理由,沒有理由啊,你們拿著這個東西來我們沒辦法認,誰知道這是不是騙人的。”

啊這……唐方鏡看了看調查令上法院碩大的章子,這玩意要是敢冒充,估計得好好吃一段時間牢飯吧。

旁邊的宋騰飛已經打完電話了,走過來道:“那個張行長,這樣吧,你打這個電話,這是法院公開的電話之一,我們的辦案法官等著呢,讓他給你解釋解釋行吧。”

張行長聞言很是不愉,但還是撥通了電話,很快裡麵老周的聲音響起。

“喂,張行長,我是光明區法院法官周勇,律師已經過去了是吧,調查令是法院開具的,我給你說明一下,這個視同人民法院執行人員的調查,協助單位與個人不得以內部規定、領導批準等理由拒絕調查或拖延辦理的。”

“周法官,你要不先等等,我去喊一下我們行長。”

沒多久,一位女行長走了過來,接起電話道:“周法官是吧,這個我們這邊真的沒法查,係統上就沒辦法弄,對我們有規定的,必須法院的人來查。”

電話另一邊,周勇再次說道:“你們的張行長剛剛已經和你說過吧,這個是等同人民法院執行人員的調查的,如果你們還拒絕,那法院是要罰款的。”

然而,不管周勇怎麼說,銀行這邊依舊表示不行。

掛了電話,老宋看向唐方鏡道:“這咋辦呢?”

他以前還沒見過會有單位直接硬頂法院的調查令。

“涼拌,不用著急,走了回去吧,這種事法院比咱們更上心的!”

法院開出來的調查令,結果銀行以內部規定為由拒絕,那你猜誰的臉疼呢。

結果剛剛到了下午,法院就來了電話。

“去吧,他們那邊同意了,趁著還沒下班趕緊去查。”

唐方鏡兩人趕到了銀行,這次沒有任何阻礙,很順利就查到了,那位張行長黑著臉再沒提半句業內規定的話……

老唐好奇地問了一嘴,結果一個工作人員苦笑道:“還業內規定呢,法院直接就發出了預罰款通知書,如果我們拒絕調查令,那就罰款五十萬……”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業內規定什麼的都不算事,原因嘛很簡單,得看法律的解釋權在哪。

儘管中途有了一點波折,但銀行流水總算查到了,老唐正準備找一找之前的轉賬記錄呢,結果就看到了驚奇的一幕!

也就是前幾天吧,那位侯太太的銀行卡收到了一筆轉賬,大概是七十多萬,正是來自那位起訴要錢的原告賬戶……

唐方鏡看著這一幕都驚呆了,這些人玩騷操作都一點不避人嗎?那位李律師也不提醒一下,現金才是最安全的啊。

這都不用去找前麵的流水了,單憑這一點就死的展展的。

“走了老宋,東西齊了,去報案吧!”

一個小時後,鐘樓派出所。

民警看著麵前的證據,再看看兩人:“你倆這證據挺齊全的啊。”

提起訴訟時間,判決書,再加上銀行流水,之前的流水也被找到了,早在去年的時候侯祥遠就已經把錢還清楚了。

隻是不清楚為什麼借條沒被銷毀。

這都不需要去調查,單單憑借這些證據就已經可以形成足夠的證據鏈,連口供都不用……

要做的隻有一件事,確認一下判決書和銀行流水的真假,這個工作甚至都用不了一小時。

“行了,你們回去等消息吧,這個案子應該會很快。”

要是每個案子都能像這個一樣簡單就好了,接待的民警在那裡想著……

報案之後唐方鏡就沒再理會,專心開始準備,律協要見他,被老宋擋了回去。

用老宋的話說,我才是這個案子的律師,你們要調查憑什麼不調查我,他一個實習律師算個屁啊!

至於說撤訴,那根本不可能,老宋發揮了自己多少年老油條的功力,調查一概不認,反正你們沒證據。

就在這樣的扯皮中,終於庭審的時候到了。

李昌明早早地在網上發出了消息,通知他的粉絲們來看庭審。

“今天這個日子對我來說至關重要,我們主任要幫我,我告訴他,我也是律師,理不辯不明,我今天就和他們好好辯一辯!”

網上有那麼大的流量,律協也在支持自己,法律更是站在自己身邊,這麼大的優勢真的不知道怎麼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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