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4章 省長的批示(1 / 2)

宦海官途 風流小二 1999 字 2個月前

秦峰明白謝誌國這句話裡的意思:“是,我明天一早就去市政府報到履職。”

“而且誰告訴你你這個副市長隻是個虛職?”謝誌國接著問。

“這是顯然的,劉小平不可能讓我有具體的權力。”

“就算沒給你分管工作,你也是市政府黨組成員,是市政府的領導班子,有權參與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這叫虛職?”

“秦峰,在這件事上你表現的還不夠成熟,你今天這種表現很容易讓人詬病,這對於你以後的發展沒有好處。”謝誌國嚴厲地批評著。

秦峰點頭:“是,我今天的確有些意氣用事,表現的不太成熟,以後我會改正。”

秦峰今天與劉小平置氣是一方麵,最主要的是他根本就沒把副市長這個職務當回事。

“這是市政府遞交給市委、報請市委批準同意的新的領導分工,你看一下。”謝誌國把一份文件遞給了秦峰。

秦峰看了一下名單,市政府一正五副六位市長具體分管的行業和單位列的清清楚楚。

其中,秦峰的名字排在最後,與前麵五位各自分管什麼工作,主管哪些具體單位寫的密密麻麻不同,有關秦峰的分管工作隻有一句簡單的話,負責宜安縣全麵工作。

這其實就是一句廢話,秦峰本身就是宜安縣縣委書記,是宜安縣一把手,本來就負責宜安縣的全麵工作了。

當然,那個一把手是負責宜安縣黨委的全麵工作,而這個負責宜安縣全麵工作是代表市政府負責宜安縣的全麵工作,雖然意義不同,但是實際上作用是重複的,隻能說,現在秦峰對宜安縣擁有了絕對的主導權而已。

這個結果是秦峰早就意料到的。

劉小平是市長,他可以根據實際靈活調整副市長分工。也就是說,幾個副市長具體管什麼、負責哪塊工作,都由他來決定,這是他這個市長的權力。

當然,按照規定也不是說完全由劉小平說了算,這個事還需要市委批準同意,可在實際當中,市長是市政府的一把手,出於工作需要和尊重,市委一般不會乾涉市長對市政府內部工作的調整。

所以歸根到底,副市長管什麼工作基本上是由市長說了算的。

也就是因為這個,所以秦峰早就猜到了自己即使當了這個副市長也沒多大實際權力,他的主戰場依然還是宜安縣。

說句心裡話,秦峰自己也不打算過多參與市政府的事,他更願意全心全意待在宜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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