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定主意以後,楊光也沒墨跡,就直接跟何雲璐說:“我確定了,去參加,你和他們溝通具體細節吧。”
何雲璐應了一聲,風風火火的拿著自己的平板,轉身離開了楊光的辦公室。
在她離開以後,楊光也走出去,敲開了隔壁林雨姝辦公室的門。
推門進去,對她說:“剛才何雲璐來找我,說洪磊聯係她,要我去參加他的《我是歌王》,做下一期的挑戰歌手。”
林雨姝嫣然一笑:“我就知道你不會閒太久的,這樣的話,我們陽光娛樂算是正式開業了。”
楊光忽然想到了張平輝,對林雨姝說:“我記得上次你帶我去張平輝那裡錄歌,他不是搞了個樂隊嗎?你看能不能聯係一下他,有沒有進娛樂圈的想法,如果能簽進來,我可以給他們寫歌。”
林雨姝是知道楊光在音樂上的才華的,所以聽到他說給張平輝他們寫歌,那就意味著張平輝絕對能火,作為從小就認識的玩伴,林雨姝也知道他們喜歡玩音樂,這對於他們來說也是一個大好機會。
所以當即就拿出電話打了過去。
“喂,林大小姐,有何吩咐啊?”
“上次那把吉他,謝謝啦。”
“這不是舉手之勞嗎,這麼客氣乾啥。”
“這次打電話給你,是想問一下,你那個樂隊怎麼樣了?”
“怎麼?林大小姐也開始對音樂感興趣了嗎?”
“我開了家娛樂公司,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簽進來玩玩。”
“什麼?你開的娛樂公司?”
“對啊,有什麼好驚訝的?”
“哈哈,這不是太出乎意料了嘛,簽我們當然沒問題了,關鍵我自己沒什麼信心啊。”
“那個···楊光,你們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了,上次你帶他來錄歌,可是把我們哥幾個給驚到了。”
“他也簽我公司了。”
“楊光也去了?哦······我懂了,之前那把吉他,就是你送給他的吧?”
“這麼多廢話呢?行不行就一句話,另外楊光說了,如果你進來,他到時候會給你們寫幾首原創。”
“真的?他可是位音樂才子啊,楊光出品,必屬精品。我簽了,不給錢都行。”
“好,那你們有時間就過來吧,公司地址在傲龍大廈,你到了樓下告訴我,我讓人下去接你。”
“遵命!”
“那就這樣。”
掛斷電話,林雨姝對楊光做了個“ok”的手勢:“搞定。就等他們過來簽約以後,你出手寫歌了。”
楊光見狀稍稍鬆了口氣,因為不管是馮雯雯還是張平輝他們,唱功都還是很可以的,並且人品據他觀察,應該也沒得說。
不提和林雨姝從小就認識的張平輝,就算是馮雯雯,如果她人品真不行,說真的,就以她的姿色,在這個圈子裡稍微動一點歪腦筋,都能混的風生水起,絕對不至於混到被公司打進冷宮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