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冷把頭轉向另一邊,沒再搭理她。
跟她這樣的人簡直是說不通。
沒等一會兒,法官還有其他人員都已經到齊了。
隨著法錘敲響,算是正式開庭。
“鑒於原被告雙方破裂,協議離婚,原告訴求為分割夫妻雙方婚內財產,被告是否接受調解?”
我背挺得筆直,搖了搖頭。
“不接受調解。安然在婚姻中為過錯方,不應對我婚內財產進行分割。”
那些錢都是我一分一厘的掙回來跟安然沒有一絲一毫的關係,她憑著一張嘴皮子就想分我家產?
不可能!
“鑒於原被告雙方不接受調解,現在雙方可提供證據。被告你是否有原告為過錯方的確實證據?”
法官的話,讓我猶豫了。
此時眼前突然閃過那天芊芊保姆的話。
我確實是不想讓安然分走我的財產,可是,樣的話我就得把安然換孩子,導致芊芊過世的證據拿出來。
雖說我們這是民事訴訟,不能讓其他人旁聽,可是那群記者的鼻子可是比狗還靈,萬一讓他們聞著味,還不知道會怎麼樣歪曲事實!
我真的要為了守住自己的財產,將我的芊芊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嗎?
那世人會怎麼說她?
我說我的芊芊是沒有媽媽疼愛的孩子。
會說我的芊芊可以任由他人踐踏。
會說……
……
芊芊已經離開了。
我不想再讓這些人的口水擾了芊芊的清淨!
就在我思考這些的時候,法官又敲了一下法錘。
“被告是否有原告方作為婚姻過錯方的證據?”
我猛吸了一口氣,心中也終於徹底下了決定。
“沒有。”
說完這兩個字之後,我渾身的力量好像一下子被抽空了。
是我對不起芊芊,當初是我沒保護好他,現在我也隻能為我的芊芊做這麼多了!
後麵法官以及安然說了什麼,我都沒聽清楚。
隻聽到了最後的宣判!
“原告安然與被告沐北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按照我國法律條款,現判決如下。”
“1.被告應向原告支付婚姻期間共同財產。
2.房產,車子等不動產,需折合為現金支付。……”
“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被告提供。”
一股苦澀湧上了鼻頭!
不出所料,我最終還是輸了這場官司。
也不知道芊芊是否會怪我是個這麼沒用的爸爸。
我都不知道,最後我是怎麼樣走出法庭的!
推開大門的那一瞬間,我就看到那對狗男女相擁在一起。
安然滿臉都寫著喜悅。
“親愛的,我們贏了,等沐北的錢到賬,公司就徹底是咱們的了。”
沈洛拍了拍安然,眼角的笑意也已經壓製不住了。
“好了,寶貝,一會兒我帶你去慶祝一下,這跟前還有記者,彆讓他們拍到了。”
他們倆一回頭,看到了落寞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