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棒!
半小時後,煥然一新的沐恩踏著一雙雕花牛津皮鞋噠噠噠的走了下來:“對了,哈利。你確定你要露著傷疤去對角巷嗎?”
剛將早餐放在桌上的哈利愣了一下,然後又摸了摸自己早上新打理的發型。
仔細想了一下,搖搖頭:“算了吧。
還記得上一次去對角巷的時候,因為是開學季,我聽到好多人都在討論我什麼時候去霍格沃茨…”
哈利心中很清楚,他和伏地魔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但不管是人們還是一些近年出版的書籍中,都將“殺死伏地魔,拯救巫師界”這份功績交給了他。
甚至在有些書上,稱呼他為救世主。
他覺得…沒道理。
不該是這樣的。
如果真的有救世主,也應該是他的爸爸媽媽,而不是他一個小嬰兒。
總之,他並不想要這份榮譽,也並不想要這樣的名氣。
跟在沐恩身邊這麼久了,很多事情哈利都想得很明白。
名氣、榮譽、實力!
他都會靠自己去獲得。
他不需要“救世主”“大難不死的男孩”這種子虛烏有的東西。
“我還是遮住這個傷疤吧。”哈利無奈說到。
沐恩不置可否,這個傷疤在不同的情景中有著不同的反饋,他理解哈利的這個決定。
隻不過…
“算了,彆用那個頭巾了,太醜。”沐恩一臉嫌棄。
說著,他手指微微輕撥,一頂棕褐色的報童帽徑直從二樓飛了下來。
沐恩將帽子扣在哈利的腦袋上,隨後又向下拉了拉。
“好了,這樣就擋住了。”沐恩說道:“或者你也可以將帽簷朝著傷疤那邊再轉一下,這樣能擋得更嚴實。
不過現在這樣,一般人也看不見。”
哈利愣了一下,然後摸了摸頂上的帽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繼承自達力的寬大體恤衫。
“沐恩叔叔,我想買衣服。”哈利做出決定,拿出自己的小金庫說到。
他早就有這個想法了,存的錢,就是希望自己能有一身體麵些的衣服。
就像沐恩叔叔一樣!
沐恩嘴角上揚,有些無奈:“看來我不得不幫你做個參謀了。”
不出哈利的意料,沐恩叔叔除了對魔法有常人難及的執著外,還有一個,就是形象方麵。
“吃飯,然後咱們去倫敦。”沐恩催促到…
……
“姑娘,你和哈利約定的地方是這裡嗎?”克裡斯·格蘭傑將小車停在查令十字街上,看向後座的寶貝女兒。
老實說,這是他第一次見到赫敏與朋友約定周末…
儘管這麼說或許不太恰當,但克裡斯不得不承認的是,自己的寶貝姑娘在學校沒什麼朋友。
畢竟這個姑娘,隻要一談論到學習方麵的事情,就會出奇的苛刻。
“是的,爸爸,就是這兒。”赫敏點頭說到,隨後看向窗外,突然眼睛瞪大,很是驚訝。
“爸爸,那是哈利嗎?”她難以置信的指著站在路邊的兩個人影。
隻見哈利站在路邊,臉上有些抹不去的開心,下半身是垂墜的錐筒西褲,上半身簡單的白襯和修飾腰線的馬甲,還有稍有寬大,但卻多了一份休閒意味的外套。
身為進入社會多年的克裡斯也看見了哈利。
不知道為什麼,看見這個孩子穿上了一身板正的、獨屬於他自己的新衣,以及其臉上露出的那種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的神采時,這個已為人父的老男人臉上多了一份微笑。
“是的,姑娘。那是哈利和瓊斯先生。”克裡斯回答到。
“我想,哈利這段時間過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