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斯洛給他打電話,說菲斯老大要見他,需要找他幫個簡單的小忙。
菲斯,這個名字唐德已經聽了無數遍了,無論是從巴德曼口中,還是從雷蒙口中。
好像不管是誰,都說他是個十足十的戀愛腦,為了女人可以拚命的那種。
這和唐德印象裡那些把女人視作衣服的辣手家夥可不同。
所以他一直也挺好奇的。
不過這次去見麵主要是因為斯洛幫他處理了一個麻煩,既然他開口了,一點小忙總是要幫的。
然而等開車抵達菲斯音樂公司,跟著斯洛往裡麵走的時候,他卻覺得有些不對勁。
大廳和走廊周圍晃蕩著好多黑人,他們手裡要麼拿著小刀修指甲,要麼靠在牆上抽煙用警惕的目光環視周圍,甚至還有些乾脆直接拿著槍站在牆角。
唐德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齊全的槍支型號。
他的眉頭一下子就皺緊了,這種環境讓他感覺自己很沒有安全感,就像是走在緬甸被軍隊管轄的地區一樣。
這就是黑人幫派大哥的排場嗎?有些超出唐德的想象。
“斯洛……”他低聲詢問了一句,見斯洛回頭問道:“發生了什麼?”
斯洛聳聳肩:“不用擔心,和你無關,隻是菲斯老大他們和野狗那夥人打起來了。”
野狗?南邊的幫派?
唐德忽然想起那天和吉米開車遇到的警察,淦,原來菲斯的幫派就是那起槍戰的參與者!
很快,他就在原本巴德曼的辦公室裡見到菲斯老大,隻是此刻巴德曼和雷蒙都不在,窗明幾淨的辦公室現在也弄得烏煙瘴氣的。
就連巴德曼珍藏的古巴雪茄,也被菲斯粗魯的握在手中,大口的吸著。
還好他們現在去其他城市巡演了,否則巴德曼一定會心疼死的。
但現在來不及思考巴德曼,唐德被兩個黑人小夥直接按在了沙發上,直視著菲斯。
菲斯是個光頭,五大三粗,身上遍布紋身,唐德甚至還在他頭頂看到了中文單詞:叉牛。
叉牛?叉牛排?
哦不,是牛叉,該死,這紋身師怎麼還反著紋!
唐德儘力壓製著自己過於跳躍的思緒,還好菲斯老大下一秒開口把他的思緒帶了回來。
“唐德,你不是白人?”
“不,菲斯,我是混血,父親是一名華人。”
菲斯點點頭,本來嚴肅的臉上稍微放鬆了一些:“那就好,不是那些該死的白皮豬就好,我討厭他們身上的味道。”
停頓片刻,菲斯繼續說道:“叫你來,是因為雷蒙說過,你的拍攝技術很牛逼,想找你辦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