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6翻了(1 / 2)

沈森不著急簽約了。

不是因為蔡亦農的侵犯,她連他手指都沒能碰到。

是因為法條。

根據相關規定,今年9月11之後,他才能自己簽訂經濟合約。

而且還得找個法定代理人追認,不然03年9月11前簽的,就都是無效合同。

經紀合約倒是好搞定,請個村民當法定代理人就行。

麻煩的是站上風口等風吹。

他討厭麻煩,也不差這兩年的風口,索性多花點時間修煉。

隻要修煉有成,就算沒有風口,也能禦風起飛,用拳力壓製一切不服。

沈森在404淡定練功,蔡亦農卻急的不行。

她不是饞他身子急的。

是怕再出現王晶花那樣的競爭對手。

在床上翻來覆去一晚上,都在想畫什麼餅,才能讓沈森心甘情願地當牛做馬。

而她最為擔心的王晶花,卻通過群頭了解到沈森跟她一起進過萬豪酒店。

4月3號,沈森穿越的第3天。

他還在打坐練功,門鈴就被摁響了,見蔡亦農頂著一對熊貓眼,不禁樂道:“昨晚做賊去了?”

“失眠。吃了沒?”

見他依舊防著自己,蔡亦農很知趣的沒往裡擠。

“等我洗把臉。”

沈森把門帶上,簡單洗漱,把幾件衣服都塞進雙肩包,拎起琴包,確認沒落下什麼東西,才再次拉開房門。

他雖然不急著簽約,但法定代理人必須儘快搞定。

不然的話,碰著合適的經紀人也簽不了約。

“吃個早餐帶這麼多東西乾嘛?”蔡亦農奇道。

“琴太貴了,我不好收。”

“昨晚又去找王晶花了?”

蔡亦農非但沒接沈森遞上的琴包,還怒目以對。

“啊?”

沈森一怔,難不成昨晚那個真就是王晶花?

現在的法條沒對經紀合約的年限做出明確規定,還真有可能就是她。

我居然噴了王晶花一臉可樂?

“她給你開什麼條件了!”蔡亦農更急了。

“比你好就對了!”

沈森拍了拍琴包,笑道:“琴你要是不好處理,說個價,以後賺錢還你。”

不管昨晚那個是不是真王晶花,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可能跟蔡亦農簽約的。

蔡亦農幫著解決溫飽,他雖有感激,但並不多。

而且他報恩的方式,從來都不是幫著打工。

更何況蔡亦農對他的刁難,他也都還記得。

最最最不能忍的是,蔡亦農居然饞他身子。

既然大概率簽不了約,自然不能收20年後最少賣1萬3的二胡。

“王晶花底下藝人很多,顧不上你的,我就不一樣了,整個公司就你一個。”

“到底多少錢”

蔡亦農越是緊張,沈森笑的越確定昨晚那個就是王晶花。

兩人各說各話下了樓,辦好退房,沈森率先伸手接過前台退回的近現金,笑道:“這是你懷疑我的代價。”

“300塊的二胡不收,這錢你能要?”蔡亦農戲虐道。

“啊?這些是你懷疑我的代價,我收的心安理得,琴的錢給你。”

沈森微微錯愕,就數出三百塞她包裡。

“拿我的錢去找王晶花簽約,就能心安理得了?”蔡亦農譏諷道。

“我回老家辦事。”

沈森把錢揣進兜裡,警告道:“以後可彆想著背後陰我,不然代價可不止是三千多塊。”

“你有沒良心啊!”蔡亦農惱羞成怒。

“沒良心我能掏空你!“

沈森懟了一句,走出賓館左右瞅了瞅,示意生意最火爆的一家麵館,道:“走,請伱吃麵。”

“嗬!”

蔡亦農雖然很不爽,卻還是抬腿跟上。

她認為隻要沈森還沒和王晶花簽,就還有機會爭取。

唐仁目前在圈裡的處境是真的很尷尬。

內地同行把唐仁當港台的,而港台同行又把唐仁當內地的。

在蔡亦農看來,隻要能捧紅沈森,唐仁不僅可以賺錢,還有望徹底擺脫這種尷尬處境。

可沈森卻隻想找個靠譜且有能耐的經紀人,賺夠本錢,再找個風口站上去,專心練功。

兩人想的完全不一樣,自然談不攏。

早餐過後,蔡亦農送沈森到汽車站,堅持到大巴發車,才鬱悶地回到《楊門女將》劇組。

而沈森回到鄱陽縣城,就直奔派出所。

法條裡沒寫找法定代理人的程序,他隻能找警察叔叔問。

沈森忙活了半個多月,把帶回的近四千塊花的所剩無幾,事可算是辦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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