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被奸商掏空了的劉思思(1 / 2)

“天天看到你,卻產生了距離......”

BJ,青山音像店。剛放學的劉思思走到門口,就從音響裡聽到了熟悉的聲音,看了看門口沈森光著膀子遊泳的海報,才開開心心的走進店裡。

“老板!《音樂愛好者》在哪啊?”

找遍所有貨架也隻找到《沈森》磁帶和唱片的劉思思無奈大聲問老板。

“斷貨了!明天再來。”

想著昨兒的盛況,李青山笑的嘴都合不攏。

他是因為盜版商對這種純音樂沒什麼興趣,附近還有個鮑家街43號,才冒險進了兩千張《音樂愛好者》。

本以為得賣個好幾年,不曾想昨兒才開賣,就被彆處尋來的客人給買光了,自己想聽都得等明天。

“多少錢?這海報是送的吧。”

劉思思又選了幾張海報,便走到跟前掏錢買單。

“磁帶66、唱片99,海報5塊一張。”

“這寫的66啊!”

識字的劉思思瞬間急眼,指著唱片封麵上的建議零售價道。

“建議什麼意思懂不懂?《音樂愛好者》建議零售價129,昨天299都賣斷貨了!”

李青山嗤笑抬價,從8月份就每個周末過來問《音樂愛好者》的小姑娘,居然還想著省錢,天真!

他這店開了快十年了,剛開始還會罵罵盜版。

後來就把好賣的正版加價賣,等出了盜版就直接進盜版當成正版賣。

沒辦法,這年頭開音像店不這樣交鋪租都夠嗆。

就拿昨兒才發布的《沈森》來說,9月初《十年》和《明年今日》就與其他歌手成名曲在同一張磁帶裡了。

盜版如此猖狂,哪個音像店老板顧的了唱片公司利益?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虧本的買賣可沒人乾!

甭說自己開的音像店了,就連唱片公司自己的唱片店,都未必沒有盜版。

就目前而言,有麵子且想賺錢的唱片公司,跟大盜版商關係都沒沒那麼差。

甚至還會有合作!

要不然,盜版商完全可以把當紅歌手的新專輯裡的主打歌和可能會火的歌,與舊專輯或者其他歌手的大火歌曲錄一塊賣。

對於沒有詞曲、MV、歌手、宣傳成本的盜版商而言,多做幾個排列組合、多印幾份磁帶或唱片,真不是什麼大錢。

但做生意嘛,合則兩利,分則兩敗。

盜版商真要把唱片公司給整倒閉了,自己以後就沒的盜了。

而唱片公司與盜版商打好關係,除了能獲得幾周售賣時間給歌手們匆匆衝榜,也能利用盜版讓個歌手迅速成名。

有些沒有節操的唱片公司或者發行人,甚至會直接與盜版商合作坑歌手的分成,以及逃......

若沒主動送上《十年》和《明年今日》的母帶協商好,姚謙哪敢在大陸給《沈森》備了唱片、磁帶合計280萬張的貨?

不然的話,從未在大陸正經跑過通告的沈森,光憑一個月多前媒體的聲討和從港台搬運過來的通稿和視頻,能讓李青山一天賣空兩千張《音樂愛好者》?

在火車裡聽過沈森賣唱的人很多很多,這條街的學生也不老少,可像劉思思這樣舍得掏錢買正版的真沒幾個!

“能便宜點嘛?明天我還來買《音樂愛好者》。”

見李青山如此理直氣壯,缺乏社會經驗的劉思思直接上當,可數清楚海報,才發現錢不太夠,之前東拚西湊的576雖沒花完,可付完今兒的兩百塊,明天的299都不夠,更彆提是其他零用了。

“明天多送你兩張海報!”

“......”

才花一筆巨款的劉思思回到家,心虛的沒跟廚房裡忙活的媽媽打招呼,就溜進了自個房間。

把小唬隊的海報撕的乾乾淨淨,就開始貼起了沈森的海報。

竹筏上拉二胡、彈鋼琴的兩張貼在了床頭,一張騰空飛踢的貼在床尾,河裡遊泳的貼在了床邊......

待整個房間甭管是坐著、站著,還是躺著,隻要睜開眼都能看到沈森,她才拿著唱片跑客廳看MV聽歌。

“隱約中你已浮現,一轉眼又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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