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去年此日(2 / 2)

從小就無法無天的他,此刻的心中充滿了怒火。

他拿起掉在地上還帶著鮮血的水果刀,朝著女孩子刺過去。

無聲的畫麵裡,第一次出現了黑與白之外的第三種顏色——紅色。

隨著鮮紅飛濺出來,男孩子看著倒在地上逐漸不再掙紮,失去反抗能力的女孩,臉上出現猙獰的笑容。

女孩子越是虛弱,男孩子就越是興奮,手中的水果刀一次又一次地深深此刺進女孩子的身體之中。

越來越多的鮮紅,占據了畫麵。

最後,男孩子從女孩子的身上爬起來,注意到在一旁癱坐在地上早已嚇傻的妹妹,不禁狂笑起來。

而妹妹似乎在極力地哀嚎著。

可男孩子對於妹妹,並沒有一絲一毫地同情。

聽到妹妹說著什麼的他,隻是覺得有趣、刺激,以及對自己臉上的傷疤有那麼一絲不爽和憤恨。

但女孩子已經倒在血泊之中。

鮮紅還在地上逐漸蔓延。

男孩子便將目光投在妹妹的身上。

男孩子朝著妹妹走過去,拉起妹妹的頭發,抓著不住哭泣的妹妹來到了客廳的一麵巨大的玻璃鏡前,對照著自己臉上的傷疤,在妹妹的臉上,用水果刀劃出了一道一模一樣的傷疤。

聽著妹妹無聲的尖叫與哀嚎,男孩子卻反而更加興奮起來。

仿佛讓妹妹受傷,讓妹妹和自己一樣,自己就沒那麼痛苦了!

而鏡子裡的妹妹的臉上,隨著鮮紅流出。

直播間的整個畫麵也逐漸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鮮紅。

仿佛是鏡子在流血。

又仿佛是整個世界都在流著血色的眼淚。

終於,玻璃鏡完全被流下來的鮮紅浸染,最後轟然破碎。

在紅色破碎之中,這一場升華考試,結束。

============

法律小科普:

我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dupin、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而在條文注釋裡,我查到有寫:不滿14周歲,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也就是說,理論上,在刑法中,存在一個無敵的年齡段,那就是14周歲以下。

我個人覺得這一條是有優化空間的,隨著現在互聯網時代的信息技術高度發展,很多人從小就接觸到越來越多的信息,人類的成長比曾經有著極大的進步。..

而在我國古代,曾經有七歲犯罪就要受刑的規定,到了現代雖然法治更文明了,但在這方麵我覺得反而是落後的,欠妥的,有待調整和進步的。

所以我期望將來可以將未成年犯罪的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逐步下調到一個合適的位置。

同時,對未成年甚至全社會的法治教育,也要大力推廣。

這不僅僅是未來降低低年齡段的犯罪事件,更是對更多善良孩子的保護。

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模式。謝謝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