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替嫁妹妹不做炮灰24(2 / 2)

起初怕她被人欺負,李重書還派了二十人的護衛兵給她,後來她的生意越做越大,這些兵直接轉成了私人護衛,由李歆自己花銀子養著。

這些兵成了私人護衛可比之前的月餉高了三倍不止,他們當然願意了。

況且他們的親人,也能憑著他們的關係有優先在李氏謀職的機會,他們巴不得家裡的親人都能去李氏做工。

因為李氏給的待遇實在太好了,過年過節有三倍薪資就不說了,每到生辰還有生辰禮,家裡不管紅事白事都能帶薪請假。

乾滿三年漲一次月餉,乾滿五年再漲一次月餉,就算隻是一個小夥計,月錢也不是一成不變,況且隻要平時評優達到級彆,就能升職做管事,不用擔心沒有出頭之日。

所以李記每次招人,都有很多人巴不得能被選上。

在李記他們能找到歸屬感,找到工作的動力。

所以在乾活的時候也就更認真,因為這裡的招人標準很高,你不行,立馬就有人想頂上,這份工作可是有很多人都想要呢。

李歆一開始忙著賺錢,不想嫁人,後來覺得一個人也挺好的,不想嫁人失去自由,更不想有人約束自己,更不想嫁人了。

直到她在行商過程中認識了蘇杭的紈絝子趙崢,趙崢是家中嫡次子,上有兄長繼承家業,他沒有任何生活負擔,就喜歡四處遊玩。

在一次意外下,李歆和他有了夫妻之實,李歆滿不在乎的說,她不在乎,反正她也沒嫁人的打算。

然而趙崢看著浪蕩卻不是真的隨便,他自知毀了她的清白,要對她負責。

兩人你追我躲了一段時間,李歆終於煩的不行,說以後她也是要在外經商,不可能在家裡做一個賢妻良母,況且,她不嫁人,隻招贅,要是他願意就成親,要是不願意就不要再糾纏不休了。

沒想到趙崢還真答應做贅婿,一時之間李歆也不好反悔,於是李歆拿著豐厚的聘禮去趙家提親了。

趙老爺被氣的不行,可是想到趙家有大兒子繼承,小兒子將來也是要分出去的,不如隨了他的心意,好歹這女方也是名動天下的大富豪,他兒子去做贅婿也不虧。

等趙崢跟著李歆回到上京,才知道,他的媳婦豈止是有錢,她還有個權傾朝野的大哥。

怪不得她要自己入贅,原來二房隻剩下她一人,她要為他爹延續二房的煙火。

她那個薄情的母親時常想來打秋風,可惜他媳婦是個心腸硬的人,從來沒有心軟過一次。

她那個妹妹嫁了個賬房,年紀看起來比她還大,要不是對方叫她姐姐,他還真沒看出來這是他媳婦的妹妹。

趙崢陪著李歆走南闖北,李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後來他大哥見了他都得客客氣氣,再不敢擺哥哥的譜。

兩人一輩子生了一兒一女,兒子姓李,女兒姓趙。

兒子入了仕做了官,女兒繼承了李家的生意。

兩人恩愛一輩子,趙崢甘願做她背後的男人,從不以入贅為恥,反以為榮,四處炫耀自己娶了一個既漂亮又能乾的好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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