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到了晚上。
這些新學員也休想早睡。
從傍晚開始到十點多分彆是英文課、和各種警務條例。
香江是國際大都市,鬼佬眾多!而且上司還是一眾英國佬,總不能開會的時候指望這些英國佬給你講中文吧,所以英文是必修課。
至於警務條例則是又臭又長的婆婆媽媽。
說實話宋天恩都感覺到有些厭煩。
這些鳥條例也隻能將普通警員困成個軟腳蝦。
光是各種投訴條款就足足有兩頁。
其中有個最誇張的是現在投訴警察是雙層製度。
製度的第一層,投訴個案會交給香港警務處投訴警察課;待投訴警察課完成調查後,便會把調查報告及檔案資料交給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審核,這就是製度的第二層。
這個監警會權利大過天啊!
如果監警會在審核調查報告時如果覺得有疑點和不足,將會要求投訴警察課澄清或提供更多資料,甚至重新調查。
調查必須在調查報告獲得監警會通過後才能完結。
說簡單點一言就能定普通警察的前途之路。
在這裡Madam胡就準備給大家舉個例子。
“喂!你們千萬不要小瞧這個監警會,我朋友就在這裡栽了個跟頭!”
“你們聽我說啊…………尤其是9527你要格外注意!”
周小星翻了翻眼皮:“Madam不是吧又拿我當典行?我好歹也要麵子的吧。”
“呐呐呐,就是你這種漫不經心的態度才會容易出事………”
“我現在給大家說個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實案例……。”
“前段時間我朋友在西環處理完一起對司機的處罰後,因為司機不斷抱怨,而回應了一句“GO!GO!GO!”(意思要催趕司機離開),而被司機以“沒有禮貌”的罪名投訴。
我朋友當然要辯稱“GO!GO!GO!”並不是出於對受罰司機的蔑視,而是一種“自我鼓勵行為”嘍。”
投訴科都是自己人,當然不能以這麼個玩笑似的投訴處罰同事吧!
於是就用缺乏獨立證人和確鑿的證據證明我朋友當時的語氣和意圖,該投訴被投訴客定性為“無法證實”,司機的投訴亦被駁回。
然而,監警卻會不同意!將投訴材料發還警署投訴警察課並給出最終處理意見:該名警員在公共場合說“GO!GO!GO!”有執法過程中行為不當之嫌,建議警署對我朋友進行處分嘍!”(真實案例,發生在十幾年前。)
“所以啊,你們這些小子千萬不要小看這些條例,這都是你們前輩們趟出來的血淚史!”
“靠有沒有那麼誇張!說錯一句話就要吃處分?”當即台下議論紛紛。
大家當警察是為了夠威,結果現在連個阿貓阿狗都能騎脖子上尿尿。
隻有宋天恩心裡了然,看樣子上麵啊是生怕香江再出現四大探長這樣的梟雄!
隨著本港華人在政治、經濟、律政上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待力量上達到一定閥值遲早會提出政治訴求。
這是曆史必然規律!(有些不能深說,某股建製派怎麼成長起來的其實有跡可循)
港警部門畢竟在城中是一股重要的砝碼力量,以往那種靠以華治華的手段再采用下去,遲早被精明的華人給架空了。
要說玩政治手段,到處充當攪屎棍搞平衡,他們英國佬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這是給港警上了一層又一層的緊箍咒。
說好聽點是向紀律部隊轉型;實際上是英國佬通過各種軟手段控製警方。
至於ICAC(廉政公署)?
英國佬手裡的刀而已!
另一個世界,無論電影和電視怎麼美化它,你見過它抓過一位英國佬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