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聽就提起了戒備,問老鐘去那裡做什麼?老鐘告訴我之前我讓他派過去的那個人給他打電話發現了一個可疑人就讓他過去看看。
結果去了後才發現是個男人,想偷車被他給逮了,現在正在審訊室裡待著。
一個男人偷車,大庭廣眾之下,這不太可能啊。
我問老鐘偷的什麼車,老鐘告訴我就是張玲開的那輛紅色車。
“大白天偷汽車?”我瞪大著眼睛充滿了不可思議,要說他偷汽車裡的東西我信,這偷汽車我頭一次聽說。
老鐘歎了口氣告訴我,被抓了後這男人還聲稱這是自己的車,現在還嘴硬死不認賬的,問我要不要去看看。
我想了想,一時間淡定不下去了,急忙跑了出去,老鐘緊隨其後,我找到了老鐘所說的那個審訊室等到了之後才發現是一個年輕人。
這年輕人跟我大小差不多,但看著很淳樸,並沒有賊的樣子,這種人偷車我怎麼都不太信。
我跟審訊的警察打了聲招呼,提出我跟他聊聊的想法,那些警察倒是同意了。
我讓老鐘也出去了,一個人更容易發揮自己的長處,心理攻勢。
我拉出來了一張椅子坐在了那犯人麵前,但並沒有坐在桌子後邊。
我問他叫什麼,他告訴我叫王誌,還一再表示那真是他的車,我們誤會了。
我告訴王誌那輛車是我們追蹤了好幾天的車,可以肯定車主是一個女性,而且車牌號是套牌,這麼說她是套牌了?
王誌愣了愣老半天沒有反應過來,到最後似乎是編不下去了,才承認了自己並不是車主。
“那這麼說,你不是車主又冒充車主,聽說還想偷車,你的罪名成立,我可以走了。”說著我便站了起來準備離開。
王誌急忙攔住了我,對我苦著臉道:“警察同誌,我不是小偷,我也沒打算偷這輛車,我是……我是,哎給你說實話吧,是有人讓我這麼做的。”
我一聽皺了皺眉頭,又重新坐了回去,問他:“什麼意思我怎麼越聽越迷糊了?”
王誌歎著氣道,他其實是附近工地打工的工人今天出來買東西的時候一個女人突然攔住了他,問他有個忙求他幫,事成之後給他一萬塊錢。
他當時一聽就同意了,畢竟他在工地上每天累死累活也不過拿幾千塊錢,這一萬相當於兩個月工資了。
“說重點!”我對王誌申明道。
王誌這才收斂了點,他咳嗽了兩聲對我道:“我當時問她什麼忙,她就說幫她把車開到郊區,她在那兒等她,如果有人問起來就說是自己的車。”
“然後呢?”
王誌苦著臉道:“然後她給了我兩千塊錢定金,說了個地點就走了,我按她說的時間去了誰知道被你們一下子就給逮了,還說我偷車我多冤枉啊!”
我一聽才算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這張玲將車開到了淳化街道,又找人將車開到郊區,這典型是打算跑。
看這人穩重踏實,所以才讓他來做這件事的,我如果沒猜錯的話故意將車開到淳化街道,這張玲就是想擾亂我們的耳目。
或許他已經覺察到了警方已經和張震有過接觸了,於是用這種方法把我們的注意力從自己身上轉移到張震身上,事實證明他賭對了。
看來,我應該是錯怪張震了,他並沒有跟張玲有過接觸。
想到這裡,我又問那王誌:“她有沒有說什麼時候讓你開到郊區?”
王誌點了點頭道:“有,她說是晚上七點之前。”
我掏出手機看了一眼發現已經七點二十了,早就超過了約定的時間。
這張玲可以的,給王誌規定了送車的時間和到達的時間這時間僅僅有一個小時,勉強能到郊區。
她這麼做就已經想到了我們警方可能也在盯著這輛車,隻要王誌超過了這個時間,她就會認為是警方乾預了這件事,從而逃離。
這張玲謹慎的程度比李龍還要可怕,她如此躲避警方的追捕,心裡沒鬼誰會相信。
就是不知道老鐘這一番動作有沒有打草驚蛇,張玲會不會放棄車從而逃走。
我長歎了口氣,站了起來,那王誌以為我想走立刻就攔住了我,
苦著臉道:“警察同誌,這該說的我也說了,情況就是這個情況,不關我事啊,您就把我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