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了人間四月天,都愛用此描述溫暖。
當北半球的城市都開始將腳步踏入草長鶯飛時,或許隻有倫敦還在猶豫著,為是不是跟上隊伍,進入又一個春天而躊躇不定。
一開始,儘管白日被拉長,但陰雲細雨一直盤桓於此,還有時不時,被狂風捎來的冰粒,砸在窗戶上叮叮作響,這使得倫敦的春天似乎是由一個又一個獨立的片段組成。
若是幸運,會是一天,但更多的是某個午後初晴的幾個小時裡,某個隨機時段裡的時光。
或許還沒抖落開傘,便有一道陽光穿過烏雲,滲進金紅色的光來。
清晨拉開窗簾的春光乍泄,也彆高興的太早,興許等你再回家時,鞋子上就布滿褐色的泥點。
晴一天算不得是春日,兩天有些勉強,人們也不願意承認,可大家都知道,也許三天就到頭了。
生活在倫敦這個城市的人,會由於晴日的到來而欣喜,言語神情之間充滿感激。
他們會用嫌棄的口吻說著“好天氣不會持久”,卻又滿麵笑容,更加珍惜這種帶了一些虐戀味道的眷顧。???.????????????????????.??????
可終究,春就是春。
陽光驅散陰霾,鴿子們在藍天白雲下興奮不已,空氣中彌漫起潮濕土地在日光照射下會散發出來,淡淡的卻讓人精神振奮的腥氣。
倫敦的四月,包治百病。所有的美好,都會在春天如期而至。
城市已老,可新花開遍。風變得柔軟,穿過發梢麵頰,滿眼所見,皆是綠意盎然,繁花綻放。
每一枝綻放的花都讓人如釋重負,冬衣褪下,代替的是鮮亮色彩的輕衫,春光搖曳裡,沒人能抵抗暖意的督促,紛紛跑出室外。
午後花園、草坪、樹下三三兩兩坐著不願放過好天氣的人。長椅上獨自享用午餐的職員,三五成群聊天吵鬨的學生,帶著耳機在樹墩上閱讀的青年,依偎在一起,麵朝波光粼粼,春風吹皺湖麵的情侶,互相追逐的狗兒和稚童。
漫長冬日裡,有人見塵埃,有人見星辰,不過沒關係,春花開了。
所有過往“人艱不拆”的心酸,似乎都被眼前的春日盛景,四兩撥千斤般,巧妙優雅的給化解了。
而繁花爛漫下,不用大笑,也一樣快樂。
李樂開著打開頂棚的車子,一手掌著方向盤,在被陽光烘的暖洋洋的微風裡,沿著柏油、石子、磚石路,看過,穿過,這一幕幕安靜閒適的景象,另一隻手裡握著的,是一片柔軟的情意。
“你繞路了吧,我記得去市區不是走這裡。”
“從裡士滿公園裡走,景色不是更好點。”
“也是哈,蓄謀已久?”
“哪有,見色起意。”
“那,想我沒?”
“山春怎抵千思念。”李樂嘀咕一句。
“什麼?”
“眼前的春色都抵不過對一個人的思念。”
“哈哈哈!”大小姐聽了解釋,似乎很得意,扯了扯安全帶,往後一靠,抬起左手,閉上眼,感受著春風劃過掌心。
“小心點兒,倫敦警方提醒您,車輛行駛中,請勿將手伸向窗外。”
“呀,你這人,真掃興。”
“那,說個不掃興的?”李樂歪頭瞧了眼戴著墨鏡的李富真。
“十裡春風,十裡路,步步有風,步步你。”
“嗯,還有沒?”
“我無限熱愛著新的一天,今天的樹,今天的風,更有今天的你。”
“再來一句。”
“那得等我再抄幾段的。”
“討厭啊你。”
“嘿嘿。哎,開車呢,你乾嘛?”
“啵!!獎勵你的。”
李樂美滋滋的捏了捏手心裡的柔夷,鬆開,掛擋,“坐穩了,麵對疾風吧,哈撒ki!”
。。。。。。
銀色流線型的車子,載著兩人從國王高地下來,進到一塊泰晤士河包圍中的穀地。
與公園裡的散漫隨性自在的春景不同,遍布著各式各樣磚石,磚木,中世紀風格的建築的穀地裡,顯出人為的精致。
街邊姹紫嫣紅的山茶花牆,頭頂如紅雲遮蔽,腳下似紅毯鋪就的櫻花路。
開滿藍鈴花,起起伏伏如藍色湖水一般的樹林,玉蘭花瓣隨撒,青石斜的幽幽小徑。
見慣了含蓄悠長意境的春色滿園的李樂,哪裡遇到過這種西式奔放肆意,展現春天的美色,直勾的人心醉。
一個拐角,一個路口,就是一番景致亂了眼,讓人不禁貪婪的想著路的儘頭又會是什麼境遇。
車子滑過一間書店,停到一麵掛滿紫藤的矮牆邊。
“到了。”
“這是哪兒?”大小姐摘下眼鏡,左右環顧。
“英倫農家樂。中午飛機上沒吃飯吧。”
“沒呢,真餓了。”
“來吧,這裡有非常不錯的下午茶。”
李樂下車,繞過車尾,扶了李
富真下來。
片刻分開的兩隻手,又握在了一起。
走過街角紅色的電話亭,還沒看到大門,倒是瞧見兩個金發小姑娘,站在一張蓋著粉色小花布的折疊桌後麵,怯生生的看向自己。
桌上,擺著一摞一次性杯子,一個大桶,一個紙鞋盒。
兩個小姑娘見到兩人,互相看了眼,欲言又止。
李富真一拉還稀裡糊塗的李樂,走到桌前,笑盈盈的問道,“多少錢?”
“20便士一杯,女士。”高一點的姑娘微笑道。
“兩杯。”
“哦,好的,女士,稍等。艾麗,生意上門了。”
“啊,我來,我來。”矮一點的姑娘趕忙去拿紙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