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好不容易才逃出來。
這裡插一句題外話,看到評論說我們好不容易才逃出來,現在很安全,為何還要沒事搞事,想著報複對方,覺得很假。
對於這種說法,現在回想,理由我覺得有兩個。
一個就是憤怒,因為被囚禁那一段時間的非人折磨,文字其實難以描述清楚,隻有真正經曆過才會知道那一段時間裡是有多麼絕望。
而且要不是幾個人販子,也不至於兜兜轉轉經曆如此凶險,早就回家過上了舒坦日子。
因此心中對於那幾個人販子,恨不得將他們挫骨揚灰。
其次則是私心作祟。
說出來也不怕笑話,一直以來,都是一個記仇的人。
不喜歡惹事,但對於欺負過的人,真的能記一輩子,就好比曾經在學校裡欺負我的人,雖然是年少的事,但一直到現在都還記得什麼原因,有哪些人。
有些人目前生活裡也能遇到,雖說不會再進行報複,但由於曾經的恩怨,見到就很反感,很憤怒,直接不會搭理。
話題,重新回到故事裡。
本以為,對方由於沒接到我們,會直接折返回不知藏在什麼地方的落腳點。
事實上沒有,在小猛拉城裡繞了一個圈,最後在城邊一棟屋子前停車後人就進去了。
將車停在遠處等了幾分鐘,我問阿良:“咋搞?”
“回去還是繼續等?”
阿良遲疑了幾秒,說:“先回去吧,這裡應該是他們在城裡的暫住地。”
“沒有人上鉤,他們多半是不會離開!”
“明天再來看看。”
這樣一說,我心頭一鬆,因為我是真不想在這裡等著浪費時間。
我當即發動車子折返回酒店。
進入房間,雯雯得知我們白跑一趟,笑了笑說:“總不能一直去等著吧,這樣我覺得沒太大意義,要不還是算了?”
我說:“反正也要等通知,並不會因此而浪費時間,再陪著阿良玩兩天!”
臨走之際,報複人販子這事,我的想法很簡單,能成則成,不能成也就無所謂了。
很多事,並非是不甘心,就要一個勁的較真,得衡量利弊等重重。
洗了個澡躺下後,雯雯忽然問我:“東哥,我記得你說,你被人販子抓到的時候,曾幫一個女孩逃走?”
我嗯了一聲,有點詫異的盯著雯雯,不知她為何會忽然提起這件事。
對於那個女孩,她要是不提起,我都完全想不起來。
“當時那女孩逃走時,你曾讓她幫忙報警和聯係家裡人,但看樣子她並未幫你這樣做,你有後悔當初幫她逃走嗎?”
我搖了搖頭。
“為何呢?”
“你幫她脫離苦海,她卻連簡單的幫你報警或者是聯係家裡人這麼簡單的事情都沒做,很不道德呀。”
雯雯很是好奇的看著我。
我想了想,說了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