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不是我說的,你森大叔說的,說我們三家人血緣太近了,就算法律管不了,但我們自己總得為子孫後代想。我讓大夫給上了半天課,你也是,沒事去聽聽,回頭我們村委會一個門口兩塊牌子,這些土規矩,也是公司的規矩。你都要知道的!”
他們的壁爐廠對外也要稱公司的,之前成立之時,初一就問他,這是村委會辦的呢,還是村民集資辦的。張主任多麼聰明的一個人,一下子就明白初了的意思。若是村辦企業,那可是集體的。大家都是拿工資,縱是以後按著農民股來分,其實那跟吃大鍋飯有什麼區彆?
但若是村民集資辦的,那麼這企業的所有權可是大家的。誰出錢多,出力大,那麼占的股份就多。當初同意占股的人可不多,都是農民,手上就算有點活錢,可也不太敢把自己包裡的錢放到彆人的手上。
初一爸當初正好交給了單元房,人家把他們當初購房款還給他們。初一爸出於對張主任的感激,於是把那筆錢全給了張主任,自己還是保持著每月扣款,年終一次多還的策略。當然,還有一點是初一說的,保持欠債,對老爺子形像比較好。
當時初一讓張主任彆的錢都可以省,但是公司組建的流程一定要找專業的法律顧問,每一步一定不能出錯。張主任對人性的了解比初一多多了,他可是一輩子跟那些村民打交道,都是能為屋下水,牆邊磚能大打出手的家夥,若是發現能賺錢了,不出事就怪了。
於是真的是嚴格的按著律師的要求,成立時張主任說為了讓村民有點責任感,按村民戶數來,一家出一百塊,每戶好歹占點股,算是大家都參與了,乾部出五百。
這樣,村民還鬨騰了一場,堅決的不同意。說這是張主任的個人行為。不能拉著大家夥的一塊虧錢。後來是律師拿了放棄股權,之後再不找回的協議書時,這些村民們一下子又擔心了,於是決定一百就一百,虧了也隻一百。
當然,這時律師也拿了公證書,這些是公司的原始股權,而村民股權,無論何時何種情況下,都隻能繼承,而不能被轉讓、稀釋。就是無論什麼時候,他們這一百塊的占股率,就是固定的。說實話,這是儘可能在保護村民利益的方式。
所以這公司占股最大的就是張主任和老伍爹,而張主任把初一畫的圖紙都注冊了專利,所以公司的賬戶裡還有初一專利使用費這項。而老伍爹這些年,沒支取過股息,更不會乾預公司任何決策。充分表達了對張主任的支持。
果然,公司第二年就賺錢了,分了股息之後,大家一下子就興奮了,都嫌股股份少了,可是也沒有多的股份讓出來。當時又鬨騰了一場。
當然,這些年,這事兒也不斷在上演。老伍爹反正不參加他們的股東大會。由著他們鬨騰去。他這會也沒有學·***的高風亮節,要把股份分給村民們,就當不知道了。
於是這也是張主任說,一個門口兩塊牌子的原由。村委會和公司高度的綁定了,於是張主任在村裡,這幾年越發的說一不二,權·威無兩。不然,怎麼會指著兒子來承擔責任。他的股份最多,自然要留給兒子,管了公司,自然,也能管人,管村子。不然,就算選了彆人當村·委·會主任,人家也坐不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