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章 : 默默離開(2 / 2)

我為什麼都不敢拿正眼看看你!

我們在一起畢竟還有那麼幾年光陰,我也不能裝做我們兩個人好像什麽都沒有發生過的嗬!

愛過你就畢竟是愛過。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在某個喧鬨的城市裡,我們同樣會擦肩而過……

我同樣會在你遠去的背後停住腳步,凝視著你那遠去的背影,告訴自己,那個人是我曾經多麼的深深的愛過。

就這樣一直到我悄悄地離去,除了讓他看到過我某些都不是寫的自己的日記本以外,他都不確切知道我倒底是個怎樣的人。

再者向我小男友那樣心高氣敖的無神論者,我心想就是跟他交心了他又會把我當做什麼人呢?一定是怪物!

所以,我都不想讓家鄉的任何人知道我自己到底是個什麼人物?

我從來就不想跟任何人交心。

我這個人就是不管與人認識多長一段時間,我都是無法和彆人談心的。

與他們哪怕見過多少回麵永遠都會像第一次見麵一樣。

有時,即使和一群人呆在一起,我的感覺依然像一個人呆著。

我想這肯定就是屬於我心理上與生俱來的那些障礙性問題吧!

導致我這個人的性格越來越古怪、內向,不善於與人相交相處。

當然這裡麵也因為自己知道自己是個另類而產生了自卑感,又由於自己常期以來的壓抑就越來越缺乏自信了。

我寧願孤獨、寧願寂寞,寧願讓曾對我有個好感的那些人家說我高傲、自大、冷漠和看不透我。

1998農曆2月17日我終於跨越了第一步。

那天向老爸老媽辭行忽悠他們二老說將去恩施鹽廠打工,老爸知道我身上沒錢,就給我揣了50塊錢。

其實我私下是經熟人介紹決定跟一個來我們恩施招飯店服務員的老板去枝江的。

現在回想那回事我還覺得搞笑呢!那時都二十來歲蠢蠢的我再家鄉是什麼人都不輕信,我居然相信一個陌生人。

因為當時那個老板忽悠我們說他開的是一個什麼鳥飯店,我和鎮上的另一個女孩子就在一個熟人介紹下決定跟他走的。

隻到去了他的家中,我才知道那是路邊店。

當然,當時走的時候我還是給男朋友留了一張說我出去打工的紙條。

然後我就這樣悄無聲息地、其實是漫無目的離開恩施跟著那個老板就來到了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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