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給羅文講解著火槍隊的作戰方法,隨後又好奇的出言詢問道。
“你印象中的戰爭是什麼樣的?決定一場戰爭勝負的又有哪些因素?”
羅文同樣來自於迷霧之海外,據說曾在某個伯爵領當過一段時間的騎士,領導過幾場規模不大的戰爭,後來因為自學巫術被人檢舉揭發才一路逃到了巫師之地。
也正是因為有過帶兵的經驗,林恩才讓他來帶領火槍隊的。
羅文一邊思索著所謂的三段射擊法,一邊出言說道。“正常來說軍隊被分成兩種,一種臨時征召的農奴,握著草叉、鋤頭等農具,人數眾多,作戰能力卻很是有限。另一種則是裝備精良護甲,受過訓練的精銳衛隊,一般都是用來壓軸的。
開戰的時候,通常都是擺好陣列,先射幾輪箭,然後大家提著刀上去互砍,哪一邊先潰敗哪一邊就輸了。
正常來說決定勝負的因素是軍隊人數、著甲率、弓弩的數量以及騎士的多少。”
羅文滔滔不絕的說著。
當然,這是各貴族之間的爭奪土地的內戰,一般來說教廷不會乾涉,否則在於牧師甚至主教出手的情況下又是另一種狀況了。
這麼原始的嗎?林恩頓了一下,隨後才想起來,若是拋開神術和魔法,這就是個中世紀帝國,貴族之間的戰鬥通常也就是幾千人罷了,又能搞出什麼新奇的戰術。
羅文在介紹完貴族間的戰爭情況後,又說起了自己對於火器的運用以及理解。
比如麵前人數較少的敵人時,可以通過環形隊列將其包圍,交叉射擊,形成一道火力網,以此來提高射擊精準度。
相較於弓弩,燧發槍的強大在於破甲的能力以及人員的訓練速度,缺點則是裝彈速度慢,以及近戰能力弱。
刺刀畢竟比不上巨劍或是長矛好用,所以可能需要訓練一支千人左右的刀盾兵,輔助火槍隊進行近身戰鬥。
“沒有那個必要,拚刺刀隻會在情況最惡劣的情況下使用,既然近身戰是弱勢,那隻要讓敵人無法近身不就好了嗎?”林恩出言打斷道。
“林恩大人,戰爭可不是開玩笑的,帝國的任何一支討伐的軍隊數量恐怕會是我們的十倍以上,光憑幾輪火槍的射擊,絕不可能將他們擊潰。”羅文皺了皺眉頭,他覺得林恩對於火槍的信心未免有些太大了。
“不,正是因為我們的軍隊數量太少,所以更加不能浪費在近身戰上,這意味著大幅的減員!”林恩搖了搖頭。“在擁有優勢火力的情況下,應該這麼打才對!”
“利用空天飛艇帶來的視野優勢,在敵人距離我們三公裡至三百米的時候,用火炮洗禮!三百米至七十米左右魔法轟炸,七十米至十米內,由火槍輪番齊射,爭取將敵人消滅在視野之外!”
“至於十米內,視敵人抵抗程度,決定用【火焰洪流】洗禮,還是用土牆術輔助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