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警員拿來看了看,他眉頭緊鎖,抬起頭看著我的眼睛,盯著我問,“這張照片怎麼來的?”
我的眼睛向左上方瞟了一下又迅速回到原來位置(回答問題時,眼睛向右下角瞟,說明他在編造所說的事物。與之相反,如果是向左上方瞟說明在回憶所說的事物)我說,“昨天晚上我不是去我姨夫家嘛,也就是我旁邊的這位,他叫王老四。”當一個人以“時間+我不是[什麼什麼]←動作嘛”為話語開頭,那說明他說的是真話。(你會發現,有人在描述自己過去所發生的事的時候常習慣於用這種方式開頭)例如:張三說:我上星期“不是在打籃球嘛”然後就遇到一個人賊搞笑。張三的這句話裡出現了這個公式模型“時間+不是什麼什麼嘛”時間是上星期,動作是打籃球。當然順序可以打亂,隻要有“不是什麼什麼嘛”就能證明他說的是實話了。[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想你之前像這麼說話的時候,你會發現,這個結論是對的]
“我在來他家路上的時候,注意到在我的後麵有人尾隨我,我下意識的加快了腳步,很快我到了我姨夫家門前。我急促的敲了敲門,等門被王叔打開後我迅速躲在屋裡,並關好了玄關的門。結果,第二天一早,我聽到客廳傳來嘈雜的聲音,我起身看去,瞬時我臉上布滿了驚恐。昨天那個跟蹤我的人他進來了,還把我姨母殺了。我試圖想叫醒王叔,可他已經起床去四時商場購物了,那個時候我整個人瑟瑟發抖,躲在被窩裡。突然,我想到了一個辦法,我立刻從我口袋裡掏出手機,拍下凶手行凶的一幕。直到我確定他走了,我才敢出來。我站在客廳乾淨的地板上,打電話給王叔叫他趕緊回來,因為家裡你妻子被殺害了。”
“大晚上的,你到你姨夫家來乾什麼,而且倆個大男人一個大晚上去他家,這裡麵有很大的貓膩啊,”小警員邊笑邊問我。
“有什麼貓膩?他妻子和我母親是閨蜜,我一個人晚上來他家找他詢問一些情況,看看有沒有什麼新線索。”
“難道你是酈清?”
我點點頭。
“難怪你對你母親的案子那麼執著。隻不過可惜了,在證據麵前一切推論都是無稽之談。”
說完,他穿上裝備走近案發現場開始勘察了起來。
死者李永梅胸部遭到多次刺入,從傷口看來可以判斷出凶手使用的凶器是金屬銳利物品。而死者正躺在客廳,桌上還有一碗還未喝完的粥,旁邊的椅子也倒在地上,說明死者李永梅當時在喝粥,而這時凶手從背後偷襲,用金屬銳利物品從前插入死者的胸部。從正麵觀察來看,死者的傷口是斜向下的,越往下越深,這一點就足以證明凶手從背後攻擊。
桌上的粥散發著微弱的熱氣,說明死者死亡時間在十分鐘前。而這十分鐘前我們隻要查三樓這條走道上除了王老四,酈清倆人,誰進過這個房間,誰就是嫌疑人。
勘察完一切之後,他們整理好了裝備,並叮囑我們在案子結束前先不要入住,說完他們就帶著裝備離開了這個地方。
中午接近一點鐘的時候,這件案子在互聯網上被宣布已告破。下麵緊而嚴密的寫著,在9月1號夜晚,一名流浪漢尾隨高中男子,從監控中可以看出,那名高中生他早已發現後麵有人跟蹤他,所以高中生加快了腳步,而因為流浪漢腿腳不利,倆人彼此之間拉開了兩到三米的距離,但這並不影響流浪漢繼續跟蹤高中生。很快,高中生進入了樓房,流浪漢緊隨其後。隨著監控視角被切換到高中生的姨夫家走道上,高中生來到316房間門前迅速敲門,他姨夫也很快做出回應。高中生進入房間之後,把門關上。由於高中生太慌張的緣故而忘記鎖門,隨後流浪漢就進入了316房間,而在接下來的第二天9月2號早上發生了一場悲劇。流浪漢趁高中生姨父離開之際,從後背將正在用餐的姨母給殺害,並噴灑酒精想試圖掩蓋屍臭,從而增加自己逃跑的時間。在今天中午十二點我們在平湖街將流浪漢給抓獲,雖說凶手已落網,但這起案件最終造成了不利影響,和諧小區不再和諧——北京市公安局
我看到這則消息,知道這個案子它已經結束了。我叫到王老四說,“你的事情我已經解決了,接下來幾天裡可能會有人來找你,記住!你一定要按我說的去做,不能去編沒有發生過的事。”
突然間,那一刻王老四發瘋似的跑過來一把抱住了我,止不住的流著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