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在十六歲做些十六歲該做的事③(1 / 2)

“送給我妹妹。”夏目楓實話實說。

花見月卻依然蹙著眉。

他以為是花見月不相信這個理由,接著解釋,“我將來不打算成為輕小說作家,僅僅為了寫一本輕小說而把那些衣服留下來絕對是浪費。花了那麼多錢買的衣服,總得有個去處吧?”

花見月拿出手機。

[花見:夏目同學的妹妹也是高中生?身高體重合適?]

“初中三年級,身高比花見同學矮,但過一年應該就合身了。”

花見月歎氣,隻從紙鈔中抽出五張,把餘下十萬円的還給夏目楓。

[花見:明天把衣服帶來學校。]

夏目楓接過紙鈔,低頭看花見月發來的消息。

[花見:去給你妹妹買新的。]

“明白了……”

交代完畢,花見月收起手機,雙手重新輕放在黑白琴鍵上,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鋼琴練習曲的旋重新在鋼琴室響起。

夏目楓在旁邊聽了一會,輕手輕腳推門,走出了鋼琴教室。

回家的電車上,夏目楓拿出手機,給夏目櫻發了條消息。

[楓:抱歉。]

[櫻:?]

[楓:哥應該給你買新衣服,不該把其他女生不要的衣服扔給你。]

不一會,夏目櫻又打來電話。

電話那邊,能隱約聽到老師講課的聲音,隨後逐漸變小,消失不見。

“果然是被甩了吧?”夏目櫻第一句話,毫不留情地問他,充滿親人之間的不信任。

夏目楓忽略提問,稍稍嚴肅,“還在上課?”

“誒?!……嗯,補習班。”夏目櫻的語氣沒有底氣,像是犯了錯被家長發現的孩子。

“多少錢?我寄給你。”他加重了幾分語氣。

“十幾萬円,我多打份工就好了……”夏目櫻輕描淡寫地回應。

“五十萬円夠嗎?”夏目楓對課外補課的價格很清楚,十幾萬円隻是單科補習的價格。

而且就算是打工,十幾萬円也至少要打兩份工,更不用說夏目櫻還是初中生,有工時限製,很難找到多份兼職。

“……”電話那邊沒了聲音。

“那就六十萬了。”夏目楓放輕了些語氣,“不夠的話就跟我說。”

“老哥……哪裡來的這麼多錢?”

“買彩票中了一等獎,有一百萬。”夏目楓想好了理由,笑著跟她講,“等你假期來東京,我帶你去買衣服。”

“……真的?”

“我什麼時候騙過你?”

“那可太多了。”夏目櫻來了精神,仔細清算,“比如十歲你給我吃的芥末蛋糕……”

“隻算今年!”

“嗯……”夏目櫻想了好一會,以‘一定有,隻是還沒想到。’的語氣回他,“等我晚上回家看一看記事本。”

“……”

夏目楓知道自己編造的收入來源站不住腳,他連偽造的中獎彩票都拿不出來,但也想不出其他合理的謊言來讓櫻相信。

兄妹兩人都默契地陷入了沉默。

過了半分鐘,夏目楓這裡響起了提醒電車到站的電子女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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