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首次交鋒(1 / 2)

王方圓作為被告方的委托律師,注意到了江如風的目光,沒有太多的表情變化。

他和江如風認識是因為一個庭前調解。

當初江如風作為調解人員,讓他的委托人利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並且讓他在律所也遭受到了極大的職業動蕩,所以對江如風,王方圓很有意見。

這一次...他也是查到了張夢露的委托人是江如風,才主動提出來代理王建業的辯護委托。

目的嘛。

自然是讓江如風敗訴。

這樣一來,一個本身有汙點,再次複出卻又敗訴的律師。

再想要接到其他案子,很困難。

沒有太多表現,王方圓和王建業來到被告方席位。

原告和被告雙方入座。

書記員起身強調法庭紀律,合議庭成員入場。

伴隨著法槌的落下,作為本次審判長的楊宇霆,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本次庭審,楊宇霆聽林明聊起來過,主要講的都是一些實際的糾紛問題,不涉及到各人的觀點。

林明在閒聊的時候,也沒有透露過任何的傾向性。

所以,楊宇霆對於這個案子的態度是,看證據,看雙方的訴求觀點。

咚咚!

法槌落下,楊宇霆看向原告席位:

“本案由原告自訴被告犯侵占罪,經本院江城初級法院受理。”

“原告,請出示你方證據,以及相關訴求。”

麵對審判長的開口,江如風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緊接著,理了理自己麵前的材料,深吸口氣。

好久沒有打過官司了,心裡麵不由的有些興奮,但也很快壓製住了這些想法,開始口述。

“審判長。”

“我方出示證據以及相關訴求如下。”

“首先,我方控告被告方當事人作為王彩虹的監護人,沒有儘到監護責任,並以監護人的身份轉移其財產,構成了違法犯罪的行為。”

“其次,我方認為,被告方王建業,已經存在犯罪行為,我方訴求是——解除王建業和王彩虹兩人之間的監護關係。”

“王建業需要歸還王彩虹繼承的來自於她父母遺留下來的賠償金,以及房子等各類財產。”

“王建業還需要承擔犯罪的刑事責任。”

“以上,是我方的訴求。”

江如風陳述的訴求很簡單,分為兩方麵。

第一:民事訴求,解除王建業的監護人權利,歸還王彩虹應得的繼承財產。

第二:刑事訴求,王建業有犯罪行為,需要進行判定。

陳述完畢。

江如風抬頭看向自己的老熟人王方圓。

王方圓是江城排名前三律所的專業刑事律師,資格較老,經驗豐富。

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問題不少,犯罪事實雖然清晰,可是對方當事人是監護人,有點東西還是不太好判定的呢。

所以,還是要聽聽對方的反駁角度。

王方圓在聽到江如風的陳述,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麵前的材料。

江如風的陳述,中規中矩,沒有什麼讓人意外的地方。

在聽到審判長開口:“被告方委托律師,請陳述你方的辯訴觀點。”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