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強暴...
尤其是合法婚姻當中的婚內強暴....
這個詞聽起來就不太簡單呐!
根據常識來看,結婚領證三年,已經是合法的夫妻關係了,發生關係是屬於一件非常正常的情況。
法律上以及道德上都是支持的。
怎麼可能用的上強暴這兩個字。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根據法律規定。
雖然夫妻之間有發生關係的權利和義務,但是這也並不意味著可以以強行的方式發生關係。
意思是什麼呢。
如果在婚姻關係當中,對方不同意,你硬是要強行發生關係,那也是強暴!
可....
這種情況,很少見。
最多是口頭說說而已。
合法夫妻,怎麼會鬨到這一步?
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能詳細說一說嘛?”
江如風看向中年女人林鳳霞,同時用筆準備著記錄。
林鳳霞搖了搖頭,表情中帶著著急:
“我也不知道具體是咋回事,就是很莫名奇妙。”
“我兒子和我兒媳婦兩個人的感情不錯,我也不怎麼乾涉他們,前一段時間,執法人員直接把我兒子帶走了。”
“我還是後麵執法人員來聯係我,我才知道的。”
“現在執法人員隻是通知我,說我兒子涉及到強暴我兒媳婦,我想仔細問問到底怎麼回事,對方也不告訴我。”
“也不讓我見我兒子,隻是跟我說,讓我找一個好一點的律師。”
“現在我兒子在看守所,我兒媳婦不知道去了哪裡,我也不找不到了,沒辦法了,隻能找到你了。”
“江律師,我這個事情,能辦嘛...我就這一個獨生子,要是真進去了,那...得關幾年呀!”
聽完林鳳霞的整個描述,江如風從中隻提取到了一個信息——婚內強暴這件事情坐實了。
而且,作為當事人的目前,林鳳霞對於這件事情的細節一無所知。
更關鍵的是,現在作為男方的當事人已經被看守所羈押。
那就說明了一件事情,已經有初步的證據,證明了有強暴的事實。
可是婚內強暴,所需要的證據和條件是非常複雜的。
這個案子...非常的抽象。
“你先彆著急...”
江如風安撫著林鳳霞的情緒:
“這個案子,根據你的描述,現在我們對這件事情一無所知。”
“既然執法人員讓你找律師,要不咱們先簽訂一個委托協議,我也好見見當事人,也就是你兒子,詳細的了解了解情況。”
“好好好...”
林鳳霞點了點頭。
“拜托了,江律師。”
林鳳霞簽訂完委托代理合同,雙手合十道。
目送林鳳霞離開律所後,林琳在一旁好奇的開口詢問:
“江律師...這個案子,老婆告自己的老公強暴自己...”
“真的可以?”
“按理說,一般的這種情況,執法人員不都是經過再三的調查嘛?”
“大多數都是兩口子吵架拌嘴,屬於夫妻之間家庭糾紛,可現在...做成刑事了?”
嘖嘖...
這個案子太抽象了,她還是第一次聽說。
江如風笑著聳聳肩:“離譜的案子,還不少呢。”
“這個案子,林鳳霞可能隻知道其中一部分,具體的,還是要通過當事人才能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