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江律師,來吃瓜了(1 / 2)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大過錯,對另一方造成嚴重傷害,可以要求多分割財產。

齊田園和徐雪倩,結婚三年。

擁有一套全款房,還有一輛車,以及存款若乾。

基本上都是淨資產。

而且這些資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齊田園在婚姻中存在著重大的過錯行為,那麼這些共同財產,自然而然的會按照法律的規定分割給徐雪倩。

當然...這隻是一種猜測。

不過這種猜測是有依據的。

先不說其他的,按照正常的情況,正常的邏輯來講,誰會因為和自己老公發生關係不和諧,把人給送進去的?

這尼瑪不扯淡嗎?

正常人誰會這麼做?

就算是鬨很深的矛盾,也不可能因為這一件事情,把夫妻的另一方給送進去。

再者...

執法人員和檢察部門再到法院,這一係列流程,都是要講究實質性的證據的。

一對的合法夫妻,執法部門不可能說,隻依靠女方的口供,說被強暴了,就證實了男方有罪。

肯定是具有實質性證據的。

有實質性證據...這就說明了一種情況,女方在這方麵早有準備。

並且...

有非常十足的準備。

嘖嘖...

夫妻之間,有這種十足的準備,赤裸裸的想要將對方給送進去,兩個人的感情在以往又沒有什麼太大的矛盾。

除了為了分割財產,有其他的情況...可能性不大。

注意到林琳目光中的疑惑,江如風沒有過多的解釋,這種案子,多打幾場就全能理解了。

實驗不如實踐。

林琳庭審經驗不豐富,不知道是很正常的。

“呼...這個案子稍微有一點複雜,咱們先分頭調取證據吧,你去查一查,那個什麼瑜伽店,我去找法院,檢察部門申請查看證據。”

檢察部門在案件中掌握著起訴的證據。

現在齊田園作為當事人還不清楚,他到底是因為什麼實質性的證據被提起刑事訴訟。

作為委托律師,肯定要弄清楚這些。

要不然...到時候,上了法庭,那不兩眼一抹黑了。

“好的,江律師。”

林琳點了點頭..

回到律所後,江如風整理好了申請的材料,毫不猶豫的給林明打過去了電話。

“老林啊...”

“檢察院你有沒有認識的人啊...”

“我這邊有個刑事案件,我想申請一下調取證據,不過你也知道,我在那邊口碑不是太好...我擔心申請調取的時間太長了,委托人等不了。”

林明在看到是江如風的電話的時候,就心裡煩悶,等聽到具體的內容後,更煩悶了。

咋地...

我是如風律師事務所後勤處主任啊?

啥事都找上我了?

不過,江如風和檢察院的事情,林明也有所了解。

按照江如風的說法,當初他在做調解的時候,是頂著檢察院乾。

經常冒出來挑檢察院的流程問題,口碑的確有點不太好。

可是...你申請查驗證據,和口碑好不好有什麼關係啊?

不過...對於江如風的請求,林明答應了下來:

“行,你材料準備好吧,走正規的流程就行。”

“麻煩了老林。”

江如風嗬嗬笑了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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