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卷宗(2 / 2)

昨天鄭學成和合作的律所已經打過招呼了,合作的律所也已經和受害者的家屬聯係過了。

所以,今天當天就可以了解具體的情況。

在江如風同意過後,不久,受害人家屬就來到了辦公室內。

受害人的家屬的看上去四五十歲左右,可是麵部的神色卻顯得很蒼老,在看到辦公室內的江如風和其他律師以後,受害人家屬急忙走上前,一一打招呼。

“坐吧..這位是你這個案子的委托律師,你們聊。”

鄭學成看向受害人家屬,向對方介紹了江如風,隨後離開了辦公室。

辦公室內,隻剩下了受害者的父母和江如風以及林琳。

看著受害者的父母,江如風拿出來了筆記,給兩人倒了杯水:

“這個案子,我沒有詳細的了解過,網上的一些消息,都比較碎片,能詳細的說說嘛?”

李昌元作為受害人的父親,聽到江如風的話,深吸口氣,似乎是想起來了什麼不好的事情,眼圈泛紅,但還是將具體的情況給描述了一遍。

江如風坐在沙發上,安靜的聽著李昌元講述具體的經過,時不時的記下關鍵性的內容。

等到半個小時後,江如風看了看自己做的重點內容,皺了皺眉。

嘶...

這個案子,有點難搞啊!

經過李昌元的描述,結合著網上看到的一些碎片化的信息,江如風大致的將案件的具體情況捋清了。

這個案子,強暴是事實,判決無罪也是事實,但是具體的詳細經過和網上的有一定的出入。

案件本身的內容是李昌元的女兒,被自己的女生同班同學,叫出去玩。

結果被下藥灌醉,遭受到了強暴。

犯罪嫌疑人在強暴過後,李昌元的女兒,李婷,因為酒精中毒,而去世。

在這個案子當中,根據李昌元的說法,他女兒平常時間,壓根不會外出。

也沒有談過男朋友。

這個案子,是早有蓄謀的犯罪。

隻是....

是不是早有蓄謀,這個判定不了,可犯罪嫌疑人存在著無罪的情況,這就有點扯淡了。

如果事實真的按照受害者的家屬所說,在這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已經涉及到了多種的刑事責任問題。

怎麼可能會判決無罪釋放?

這種案件,在提起公訴的時候,檢察官沒有認真的調查犯罪證據和犯罪線索嗎?

換句話說...事實已經非常的清晰,檢察官完全可以依照現有的證據來提起公訴。

法院依照檢察方提供的證據難道還判不下來?

這壓根不合理呀!

江如風將整理好的筆記合上,抬頭看向受害者的父母:

“這個案子...經過你們的描述,我已經了解了。”

“具體的情況,還需要拿到確診以後才能夠做其他的判斷。”

“我們都明白。”

李昌元點了點頭,隨即簽訂了委托協議。

等到李昌元離開以後,林琳的臉上不自覺的露出來一絲的氣憤。

“江律師,這個案子也太離譜了吧!”

“下藥,強暴,致死,這還能無罪釋放?”

“真扯啊!”

望著一臉氣氛的林琳,江如風揉了揉眉心。

“先看看卷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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