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大雪紛飛,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司女真兵由瑚齊寨至兆佳城,需要翻越噶哈嶺,此處山勢陡峭,道路難行。
士兵們剛到達嶺前,便有人畏怯意圖後退,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得知後,一方麵曉喻兵將樹立信心,另一方麵則周密布置,他率先鑿山為磴,命令士卒們用繩子連馬,前拉後推魚貫而上,很快就圍困住了兆佳城。
而兆佳城主事先接到密報,已聚兵登城早有戒備,讓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見狀不得不親自身先士卒奮力強攻。
明建州左衛軍民鎮撫使:鈕祜祿·額亦都,率先登上城牆率兵跟進,守城女真兵力不能支,出現全線潰敗的情況,導致兆佳城主被俘。
同時在北直隸京畿順天府紫禁城內,明神宗召明通政使司左通政:海瑞,為南直隸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命他即刻赴任。
當時明南直隸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海瑞,已經七十二歲了,他直言上疏稱自己衰老垂死,願意效仿古人屍諫的意思,並列舉出明太祖吳王洪武高皇帝陛下刑法,剝人皮裝上草製成皮囊,以及定律枉法多達八十貫判處絞刑的規定。
並且還說應當用這樣的方法,來懲治貪汙,其它謀劃時政,言語極為切實,隻有勸皇帝用暴虐刑法才能治國。
然而當時南北直隸都察院官員們評議,都認為這樣做是錯誤的?故此由明都察院經曆使:梅鶤祚,出麵彈劾明南直隸都察院右僉都禦史。
好在明神宗明察秋毫認為明南直隸都察院右僉都禦史言論雖有過失,卻清楚的意識到海大人的忠誠,為此隻是免去明都察院經曆使的俸祿,並改任海瑞為南直隸吏部右侍郎。
3月10日,朝廷下令明元江軍民府知府:那恕,去招撫明車裡軍民宣慰使:刀糯猛,因嘉靖年間,車裡軍民宣慰使司就曾以大車裡(既;宣慰使司南部)應緬甸軍民宣慰使司,而以小車裡(既;普洱縣一帶)應大明。
這次在明軍對緬甸軍民宣慰使司的自衛反擊戰中,取得了勝利的形勢下,明車裡軍民宣慰使才複歸大明,進獻訓象、金屏、象牙諸物,謝罪。
在這種情況下,明神宗不計前嫌恢複了他的車裡軍民宣慰使的官職。
4月初10日禮部重修「大明會典」,要刑部提供有關法律資料,明刑部尚書:舒化,與明吏部尚書:楊巍,遂選輯自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曆次詔令以及〈宗藩條例〉、〈軍政條例〉、〈捕盜條例〉、〈漕運議單〉中與法律相關的條款,以律令為正文,以事例為附注,共三百八十二條,彙編成書,定名為〔問刑條例〕。
5月19日明神宗早朝退了之後,以平台方式召見明內閣首輔:申時行,等官員們商議大事,明陝西巡按兼都察院廣西道監察禦史:董子行,趁機上奏疏稱“巡撫、巡按,官員當親自巡曆地方,不可推諉給其餘將吏,巡撫宜久任,沿邊兵備道官員宜加優待,沿邊同知、通判等官員宜慎選用,破格遷除。”
此刻明神宗:朱翊鈞,則回複道“董愛卿所言甚是,邊疆之事重大,若巡撫、巡按,官員不親曆地方專委小官,豈不誤事也!”
但明內閣首輔:申時行,等官員卻上奏說“就如陛下所言,邊疆之事全賴巡撫、巡按,官員他們每年巡曆地方,而下人不敢欺騙,自能儘心料理,若巡撫久任,卻不惟人才得以展布,發揮作用,而百姓亦得相安無事。”
明神宗則說“巡撫久任者,寧可加俸加銜,也不行以親故讚其成,非大臣謀國之忠。”
立刻就被明內閣首輔奏辯道“當初陛下閱視此地時,都察院江西道監察禦史李大人、都察院河南道監察禦史江大人,可並沒有說起此事,若輕易更動乃輔臣召對之典,自孝廟後至是再舉。”
由此引起了明神宗的注意。
6月17日四川都指揮使司敘州府敘南衛建武守禦千戶所,參加嘩變的士兵將領,明建武守禦副千戶:範泰龍、明建武守禦千戶所鎮撫使:李德,等十餘人被殺,並傳首所部兵營。
又有四川承宣布政使司龍安府平武縣楊柳蕃人進犯鬆潘衛金瓶堡,以及成都府茂州蕃人聯合起來集結成48寨,北上進犯疊溪守禦千戶所與疊溪長官使司、普安堡、歸水岩,一帶導致川西震驚。
明四川巡撫:雒遵,得知消息後急忙派遣明四川總兵:李應祥,率兵前去征討,以防叛軍擴大戰局騷擾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