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帝國動蕩】(2 / 2)

不過也使得朝廷在對待葉赫女真東城貝勒時,朝廷仍然放心不下來,故此在其乞降放還納拉·康古魯,之後朝廷就下諭道“往若效順,朝廷賞不薄,江上遠夷以貂皮、人參至,必籍若以通,若布帛、米鹽、農器仰給於我,耕稼圍獵,坐收木枲、鬆實、山澤之利,為惠大矣,今貢事絕,江上夷首梗,皆怨若,我第傳檄諸部,斬二酋頭來,俾為長,可無煩兵誅也,今貸若,若何以報!”

朝廷的恫嚇,使葉赫女真東城貝勒往日的行徑有所收斂,不得不按照朝廷的旨意行事,與哈達女真部均分敕書,分守邊境互不侵犯。

7月21日晚上戌時,南直隸蘇州府、鬆江府,等地東風怒卷,導致太湖水漲潮高達二丈,大風拔木仆屋,田禾皆被淹沒。

7月27日又有大雨晝夜不絕,使得禾苗腐爛!廬舍漂沒,居民大饑,複又起大疫,迫使米價暴漲,鬥米白銀二錢、鬥麥白銀一錢。

時人啖糠屑,以豆餅作粥,繼而又以草根樹木為食,饑民屍體甚多,餓殍填塞,街巷濠塹浮死遍野,舟船皆不能行,城內外積骸如山。

朝廷不得不下發南直隸各部衙門庫銀,用來賑災安民以定人心。

8月初2日明孟密宣撫使:思忠、明蠻莫安撫使:思順,又繼續私下叛投緬甸軍民宣慰使司東籲王朝。

由於這兩人已經徹底潛逃到緬甸軍民宣慰使司東籲王朝去了,故此朝廷就讓思忠的母親:罕洪,思順的母親:罕送,代替他們的兒子領關防印章。

兩人還帶領緬軍在9月初7日,北上入侵占領了孟密宣撫使司,打算威逼莫蠻安撫使司。

9月13日,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五部穩定之後,就開始在關外向女真各部們頒布國政,自稱〈淑勒貝勒〉並按照之前萬曆十一年還未建功業時,來到海西女真葉赫部的約定。

被葉赫女真東城貝勒:納拉·楊吉砮,慧眼識人將隻有9歲的小女:納拉·孟古哲哲,許配給了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

還答應他等到小女成人禮(盤發)長到出嫁之年(14歲)時,一定把她送往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司與其完婚。

而當時的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是非常願意與葉赫女真部聯姻,以壯大自己的勢力。

但是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很納悶,因為葉赫女真東城貝勒的大女兒:孟桑,已經年滿15歲成年了,完全可以現在就出嫁,為何他卻將年幼的小女兒許給自己呢?

在問了這個問題後,葉赫女真東城貝勒非常真誠地回答道“女真語:大女兒雖然年紀適合,可是她資質和相貌都很平庸,而小女兒雖然才僅僅隻有9歲,可是她天資聰穎,品德出眾,這才配得上軍民衛指揮使大人啊!”

這句話讓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一聽,滿心歡喜,趕緊打道回府準備了豐厚的聘禮送來,並且耐心等待過些年來娶親,也算是葉赫女真東城貝勒對他的考驗,看看這個女婿究竟有沒有本事?

到了現在時隔五年,已經年滿14歲的小女兒:納拉·孟古哲哲,在兄長葉赫女真東城貝勒:納拉·納林布祿,的護送下來到了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司(衛指揮所)費阿拉城。

此時新郎:明建州左衛軍民指揮使,也已經是個大名鼎鼎的人物了,他親自率眾出城相迎,殺牛宰羊大宴成婚,席間新娘:納拉·孟古哲哲,也顯露出了她的文華出眾。

論相貌;她麵如滿月、端莊嫵媚、風姿獨具,論修養;她氣度寬宏、不喜奉承、不懼惡言、舉止莊重大方、口無惡言、耳無妄聽、始終如一,毫無過失。

9月20日因明甘肅總鎮總兵:劉承嗣,約束太嚴,時常鞭撻部下,餉銀又不按時供給,惹得部眾遂反抗起事,持刀欲殺明甘肅總鎮巡撫:曹子澄,以此來要挾陝西行都指揮使司都司府發放軍餉。

朝廷得知後立刻罷免了明甘肅總鎮巡撫:曹子澄,和明甘肅總鎮總兵:劉承嗣,的官職發放去陝西行都指揮使司肅州衛邊疆。

10月初4日,明都察院右都禦史兼總督河道:潘季馴,建議河防八事,上奏道“一;久任部臣,說水性有順逆,河情有分合,地勢有險夷,隻有久任才能熟悉情況。二;責成長令,說理河如理家,今沿河州縣長猶家長,調集夫役,備辦物料,宜有專責,州府縣官亦有總理之責。三;禁調官夫。四;預定工科。五;立法增築。六;添設堤官。七;加幫填土。八;接築舊堤。”

這八條治理黃河、長江,決堤之道均被明神宗:朱翊鈞,批準錄取。

明萬曆十七年公元1589年3月初9日,因以往被升任授的官員皆需要入朝覲見皇帝陛下,當麵叩頭謝恩。

然而久不視朝的明神宗:朱翊鈞,卻再一次令內官傳旨道“奏對數多,不耐勞劇,不臨朝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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