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阮恩繼續劃船,帶著方夢華繞著梁山泊邊緣走。岸上有幾個十幾歲的男童正在打鬨,離近一看,發現是幾個半大小子在圍毆一個小男孩,還正要朝他撒尿。方夢華隱約聽到他們的話:「潑!李!三!你是個沒有爹的玩意,跟我們不!一!樣!」
「嗯?潑李三?」方夢華心中一動,想到了一位曆史上知名的抗金英雄——那就是一個十幾年後真的踐行自己的構想用梁山泊地利條件去抗金的一個南宋英雄人物李寶。後來他晚年時候趕上40年後的采石之戰,又首創了火器應用在海戰的玩法打垮了金國水師,是個人才。此時正是他落魄的少年時期。難道眼前的這個小男孩,就是未來的抗金英雄?
「住手,不許欺負人!」方夢華從蘆葦蕩的小船上輕身躍上岸邊。
「哇呀呀,有女河仙看上你潑李三了,哈哈,撤!」其他幾個男孩見狀,一哄而散。
滿身尿泥、狼狽不堪的小男孩抬起頭來,感激地說:「小寶子何德何能?蒙仙女姐姐下凡搭救?」
方夢華哭笑不得,溫柔地安撫道:「不要怕,我帶你回家。」
李寶家徒四壁,父母已逝,寄養在叔父家。他的叔父李勝初見方夢華,兩眼放光,但看到她的勁裝打扮,猜測是哪家將門千金。一聽方夢華有意收李寶為義弟帶他遊曆江湖,李勝心中盤算,這樣就能不用再養一個能吃的半大小子,覺得這可以省下不少糧食。而且,或許還能讓這個習武刁蠻小姐的哪個閨秀妹妹將來找李寶入贅,自己這個從小養他的叔父可以再認親。
即使心裡願意,李勝依然用「老夫還指望這小子來養老送終」一類的托辭,叫來裡正文書作保,簽了一個「賣身契」,敲了方夢華10貫錢(7700文)。方夢華覺得這點錢隻不過相當於後世的3000人民幣或400美元,也就是一個最普通人一個月不到的工資,就能買下一員未來的大將之材,賺大了。
「李叔父,這裡是十貫錢,算是李寶的賣身契。」方夢華乾脆利落地掏出錢袋。
李勝笑得合不攏嘴:「姑娘果然爽快,那小寶子就托付給你了。」
阮恩此時也感慨道:「方姑娘慧眼識珠,小李寶將來必有大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