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冤案(2 / 2)

這種事,他們有些不擅長。

勘察所內。

一張桌案上放著去年此案的卷宗。

林塵猶豫片刻,禮貌詢問東哥,“東哥,我能看看,這樁案子的卷宗嗎?”

“你叫我任文東就好。”任文東一愣。

“至於那案宗……不歸你監察使管,你彆看。”

“涉事人裡,有個縣令,算是官員。”

“我既作為監察使,肯定有權利查一查此人吧?”

林塵對此案感興趣,委婉地向任文東表達,他想看卷宗的態度。

這時,跳出來個百戶,指著林塵嗬斥。

“你要奉陛下命令才能行事,陛下沒讓你負責這案子,你看什麼看?”

“我們都對此案有些束手無策,你能有什麼好辦法?”

跳出來這百戶,明顯瞧不起林塵。

他可能覺得,他是那種沒什麼真才實學的關係戶。

此人,名叫蘇勃。

他對那種關係戶,官二代最是深惡痛絕。

因此,他對林塵沒什麼好臉。

任文東想著,林塵好歹是陛下親封的監察使,得罪他,肯定沒什麼好下場。

他連忙阻攔蘇勃,“蘇勃,林監察使想看,讓他看看,又不會怎麼樣。”

聽任文東這話,林塵知道他不相信他會查案。

這讓林塵心中很不服氣。

興許,他真可以把這個案子解決呢?

但,既然任文東發話,林塵去拿上案宗查看。

這案宗很厚,裡頭詳細記載案件的全部過程。

死者姓葛,妻子亦稱葛氏,沒有姓名。

葛氏夫妻家中貧窮,租住楊舉人家的一間房。

因,這楊舉人識文斷字,葛氏想學一學認字寫字。

一來二去,二人接觸有些過密。

所謂唾沫星子淹死人。

有人發現此事後,開始謠傳葛氏與楊舉人關係不純。

尤其是,葛氏丈夫,對謠言深信不疑,經常打罵葛氏。

為避嫌,楊舉人則把夫妻二人租金漲價。

以此,讓這對夫妻離開。

死者確實帶著葛氏去其他街居住。

案發前日,死者身體不適,讓葛氏去買藥。

葛氏買回來給死者喝。

未料沒多久,死者麵目猙獰,奮力掙紮起來。

沒一會兒,死者斷氣。

死者老娘認為,定是葛氏謀害,一氣之下報官。

葛氏被當地縣令抓走,據說遭到嚴刑逼供。

葛氏不得已承認,她和楊舉人有染,買砒霜,毒殺她夫君。

當地縣令疑似與楊舉人有過節,立刻把楊舉人抓到縣衙,又一番屈打成招。

後麵,林塵沒有再看。

他找到仵作驗屍案宗,上麵寫著,一年前對死者以銀針驗屍。

銀針果然變黑,以此斷定,死者是被下毒而亡。

林塵在這一頁案宗,看好一會兒。

若他沒記錯,銀針試毒,要用水來洗銀針。

銀針仍舊發黑,才能斷定死者是中毒而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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