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驚詫的拿起一支金簪,做工極為精細,從款式上來看年代久遠,但是保養得極好,上麵點綴的寶石,價值不菲。
兩塊玉佩玉質上等,十分潤澤光亮。
“這些東西你哪兒來的?”掌櫃眯著眼打量顧庭之,從穿著打扮,不像有錢人。
可這一身氣度,又像是落魄世家子。
“家道中落。”顧庭之言簡意賅。
掌櫃信了,“當多少?”
“五百兩。”顧庭之沉聲道:“東西你不許賣了,我會贖回來。”
掌櫃看顧庭之是個讀書人,當家傳之物,想必是為了念書趕考,保不齊他日後會高中,自然不會做這種得罪人的事情。
“我給你留三年,之後隨我處置!”掌櫃將首飾放回匣子,“你若沒有意見,我們寫個契書?”
顧庭之目光落在匣子裡,良久,他頷首。
掌櫃寫好契書,遞給顧庭之。
顧庭之看後,沒有問題,簽下名字,按上手印。
掌櫃取五百兩銀票給顧庭之。
顧庭之收下銀票,最後再看一眼匣子,轉身離開。
這些東西是母親遺留下來的,他考中秀才時,顧遠山交給他。
從顧遠山口中得知,母親原來是官家小姐,外祖父在任上突然暴斃,外祖母變賣家產,帶著母親回祖籍,路途中遇見劫匪,父親救下母親,外祖母不幸遇難,她成了一位孤女。
父親幫忙葬了外祖母,待母親滿了孝期,便嫁給了父親。
顧遠山從不提母親,將東西給他時簡短說了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