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到壓根兒不搭理胡前。
等他釋放一通後,乘警依舊公事公辦。
“同誌,因為你涉嫌流氓罪,盜竊罪和拐賣罪,所以在不能證明你自己身份和清白的情況下,你務必要接受我們的安排。”
“等列車到站後,我們會將你送上回京市的列車,等抵達京市後,我們的乘警同誌會將您交給當地的公安。如果您真的問心無愧,公安查清以後,自然會還您自由。在此之前,請您務必配合我們。”
任由胡前說爛了嘴,乘警的態度依舊堅定,根本不放他離開。
而事實也確實如乘警所說,列車靠站時,兩個乘警押著胡前,將他送上了回京市的列車,並且交到了自己同事的手中。
“這個人涉嫌流氓罪,盜竊罪和拐賣罪,且沒有自己介紹信和其他相關物品證明自己的身份,你們務必要看好他,到了京市後,再移交到公安手中。”
“明白!我們不會讓他離開我們的視線範圍,堵死他犯罪的機會。”
胡前咆哮:“我沒有犯罪!我說了,那三項罪名全都是那幾個女人汙蔑我的!我什麼都沒有做!”
“沒來得及做,和沒打算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你沒有得手不代表你心裡沒有這個念頭。”
“你偷偷跑進人家女同誌的包廂,並且威逼利誘對方和你換座是不爭的事實,你還有什麼好狡辯的!”
胡前第一次萌生出一種有嘴也說不清的挫敗感。
他不知道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明明他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所有人都在指責他的不是?
“都怪黎莉那個賤人,要不是她藏了我的介紹信不願意給我,我何至於被冤枉成這個樣子!”
他倒是想撲過去暴揍黎莉一頓,再將介紹信和孩子都搶過來。
但兩個乘警一直監視著他,根本不給他任何可趁之機。
所以,他隻能被強迫著坐上了回京市的火車。
站台上的人很多,再加上乘警交接時沒有刻意遮掩,所以胡前做的那些事兒,不少人都聽見了。
不論是盜竊還是耍流氓,亦或者是拐賣,都是極其嚴重的罪名,大概率是要吃花生米的。
偏偏這個人三個罪名全占齊了!
多的是人想“一睹芳容”,瞧一瞧膽大包天的人長什麼模樣。
所以,本就擁擠的站台,被圍堵的水泄不通。
感覺到一雙雙或探究或好奇或鄙夷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胡前萌生出了一種錯覺。
好像他是動物園的猴子,生來就是被人觀望的。
黎莉坐在床鋪上,看到了胡前被乘警抓著擠過層層人群的狼狽模樣,隻覺得心裡的一口濁氣疏散開了,痛快極了。
“胡前啊胡前,沒想到你還有這一天!我隻恨你的報應不夠猛烈!”
“豈止是不夠猛烈,等回了京市,進了公安局,隻要查明他是燈具廠物資部主任的消息,他就會被放出來。除了進了趟局子,被耽誤了回家的時間,以及被無數人圍觀之外,並沒有對他造成任何實質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