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一章 搶奪撫養權(2 / 2)

從他們呱呱墜地到會走路,會說話,會叫媽媽,她全程參與了他們的成長。

真要讓她舍棄其中一個,她哪一個都放不開手。

“那……我必須要和黎誌明一直蹉跎下去嗎?我才二十來歲,我的人生堪堪走過三分之一,隻要一想到往後餘生我還要重複這樣的日子,我這心啊,揪的生疼生疼。”

徐婉寧能理解張玉玲的處境。

坦白講,這個年代的女性,思維被禁錮了太久,張玉玲能想到離婚,已經超過很多明明日子不好過,卻還要選擇認命的女性了。

但現實層麵的問題,卻又不可不考慮。

“我已經跟家裡人商量過了,我大嫂二嫂還有姐姐都支持我離婚,父母的意思是,隻要我能接受彆人對我的議論,他們就接受我離婚,並且願意幫我養著大寶小寶,讓我好好工作。可,我舍不得大寶,也舍不得小寶。”

“如果離婚的代價,非要讓我從兩個孩子當中舍棄一個,那我寧可不離婚。大不了以後我不跟黎家人來往就是了。”

話雖如此,但張玉玲知道做起來有多難。

她可以和黎誌明吵架,冷戰,也可以不理會黎莉,卻不能對黎父黎母視而不見,否則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將她淹死。

她也不能不顧及父母的顏麵。

所以,不離婚就意味著,她的後半輩子還得忍字當頭。

“其實,也不是離不了,隻是……”

“隻是什麼?”

“婉寧你有什麼好辦法?”

湯婷和張玉玲同時開口詢問。

“隻要黎家願意主動放棄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可……大寶小寶畢竟是黎家的孫子,雖然黎誌明的父母沒有照看過兩個孩子,但不代表他願意將孩子拱手讓人。”

“是啊婉寧,這是兩個活生生的人,又不是什麼物品。黎家怎麼可能會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徐婉寧卻道:“他們不願意,是誘惑不夠強烈。玉玲姐,你剛才說你大哥是黎誌明的頂頭上司,隻要他擔保,黎誌明就能升職?”

“對。這個機會十分難得,很多人擠破了腦袋也搶不到。我大哥頂了很大的壓力,才一直將這個位置留著。婉寧,你該不會是想……”

“沒錯,我就是這樣想的!”

湯婷望望這個,看看那個,抓狂道:“你們有什麼話是我不能聽的?”

“我的意思是,以這個工作機會為誘餌,跟黎家商量,讓他們放棄大寶小寶的撫養權,並且主動跟玉玲姐離婚。離婚的時候還要簽訂一份協議,不能在外人麵前詆毀玉玲姐。”

“區區一個工作機會,黎家怎麼可能因為一份工作放棄兩個孩子?婉寧,玉玲姐,你們彆太天真了。”

“天真的是你。”徐婉寧伸手點了點湯婷的額頭:“你是廠長的千金,不愁吃不愁穿,當然不知道一份好工作有多難得。”

張玉玲也附和道:“就是。尤其是現在黎誌明的父母退休了,沒了穩定的收入,退休金還被胡前給騙走了。要不是我和黎誌明每個月拿自己的工資補貼他們,他們連飯都要吃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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