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跳梁小醜(1 / 2)

而兩百塊錢,可能連零頭都不止。

不過,這也是黎誌明的認知天花板了。

“我問我的時候,我沒有說實話,但是也沒有否認,所以他默認了,我每個月能掙兩百來塊錢。過了沒幾天,他就開始找我借錢。”

“一開始,黎誌明還打著之前我們是夫妻的幌子跟我打感情牌,見我對他早已沒有一絲一毫的情誼後,他就開始威脅我,說我如果不給他錢的話,我就要搶走大寶小寶的撫養權,讓倆孩子都離開我。”

張玉玲紅著眼眶說道:“錢對我而言固然重要,但沒有倆孩子的一根手指頭重要,他們倆就是我的命根子,我絕對不容許任何人將他們倆從我身邊搶走。可是,黎誌明那狗東西威脅我,我怎麼能心甘情願地拿錢給他呢?”

用張玉玲的話來說,那些錢她寧可拿出來捐給慈善機構,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也絕對不會拿給黎誌明那個狗東西。

“我們畢竟夫妻一場,幾年時間的朝夕相處,足以讓我弄清楚黎誌明究竟是什麼人。他平時看起來風光霽月,好像對錢啊名利啊這些都不怎麼在乎,但實際上,他骨子裡是一個十分虛偽且貪婪的人。”

“隻是在我的記憶當中,黎誌明就算想要錢,也隻會用隱晦的方式,暗中打壓我,讓我承受不住壓力後,主動把錢拿出來,絕對不會直接跟我開口要錢。用他的話來說,他完全抹不下臉,他的自尊很重要。”

所以,黎誌明的反常,讓張玉玲心裡敲響了警鐘。

她讓家人幫忙打聽了一下,這才知道,黎誌明竟然膽大包天,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金額高達三千多塊錢。

三千多塊錢,對於張玉玲而言,也就是幾個月掙到的辛苦錢。

但是放在八十年代,卻比絕大部分家庭所有積蓄加起來都要多。

黎誌明的父親黎建國,當初是燈具廠的廠長,每個月的工資一百來塊,他的母親也有正式工作,即便如此,黎家的積蓄也隻有幾百塊錢。

而黎誌明竟然如此大膽,第一次貪汙,就貪汙了三千多塊錢。

據聽說,黎誌明貪汙這些錢,都是為了給他捧在手心裡的妹妹黎莉,以及黎莉的女兒胡曉雲花。

是是非非的張玉玲不想深究,她隻知道,以黎誌明的性格,這件事一旦開了口子,絕對會一發不可收拾。

換言之,如果他這次貪汙的事情沒有被發現的話,黎誌明就會抱有僥幸心理,繼續貪汙,而且一次比一次貪汙的金額高。

人性,永遠經不起考驗。

“我本來就不樂意給黎誌明錢,更彆提在知道他是貪汙以後了。我掙得錢,要孝敬父母,還要用來養育大寶小寶,憑什麼給他花?”

“黎誌明來找過我好幾次,每一次都對我進行威逼利誘,但我都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即便如此,他也沒有死心,而是直接找上了他媽來勸我。”

“黎誌明的母親還跟我說,隻要我願意將裁縫鋪每個月的淨收入全都給黎誌明花,他們就願意再接納我,讓我和黎誌明複婚,回到黎家。”

徐婉寧不知道黎誌明的母親是在什麼狀況下說出這種話的,但是從張玉玲嘲諷的語氣中,她完全可以勾勒出一幅畫麵。

黎誌明的母親,大抵真的將自己的兒子當成了天上人間絕無僅有的好男兒。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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