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淩帶著李萍的孩子來到了肯德基,她給孩子點了一份,她自己沒舍得點。
平時她都舍不得帶著自己的孩子來肯德基,洋人餐確實挺貴的,她一個月工資才八百塊,一頓餐二十幾塊錢還吃不飽,還不如八塊錢吃一碗麵條劃算。
那個孩子不到十歲的樣子,長得胖乎乎的,像極了李萍。
玄淩看著孩子吃的很香,這個時候她的肚子也在咕咕的叫了起來,她下意識的看了一下手機,十二點半,也不知道她的孩子現在吃飯了沒有。
“你上幾年級了?”玄淩看著孩子問道。
“阿姨,我上三年級了。”他抬起懵懂的大眼睛看著玄淩。
“你喜歡爸爸還是媽媽呢?”聽李萍講了那麼多,她也對眼前的孩子有了興趣。
“我喜歡媽媽,我爸爸總是打我,我不喜歡他,但是媽媽不要我。”說話間孩子的情緒有些小變化。
“爸爸為什麼打你呢?”玄淩接著問。
“爸爸喝多了會打我,不喝酒也會打我,考試成績不好打我,寫的字不漂亮也打我。”孩子一臉委屈的看著玄淩。
“那是不是你不聽爸爸的話呢?”炫鈴問道。
“我聽話他也打我,反正他心情不好就會打我,爸爸打我打的可恨了,我記得那次他喝酒回來將我捆在桌子上,用皮帶抽我的屁股,我疼的都暈過去了;還有一次因為字寫得不好,他就打我,他非要讓我按他教的字來寫,就是那種非常潦草的字,老師不讓那樣寫,我跟他解釋了,他說我不聽話,然後又狠狠地將我揍了一頓,大半夜我哭著就跑去找媽媽了,但是那個晚上媽媽又將我送回來了,爸爸後來打的比那次更狠了,他不讓我找媽媽。”說話間孩子放下了手裡的漢堡,幾顆晶瑩的淚珠順著臉頰滾落了下來。
玄淩沒有再言語,孩子在這樣的男人手裡遲早會被毀掉,媽媽的不想負責任,怕累贅,怕影響自己下半輩子的幸福,難道自己的幸福就那麼重要嗎?
孩子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這些情況你比誰都清楚,在爸爸的手裡他根本會活不出來的她真的不擔心孩子那一天被親生父親打死嗎?
炫鈴沒有後悔自己的選擇,雖然現在自己不幸福,但是至少自己在孩子身邊,沒有人敢欺負她的孩子。
既然生下來孩子,就要對孩子的一生負責,不然即便自己再幸福,孩子也會成為自己人生中一道永遠過不去的坎兒。
李萍說過她自己沒錢養孩子,她父母有錢,但是不願意讓女兒受罪,那是那個男人的孩子,若是要女兒搭上一生的幸福去照顧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的孩子,他們寧可讓女兒拋家棄子。
雖然玄淩有些想不通,身為教授,身為學者,有著很高修養的人,竟然也會這般的自私。
但是如果站在一個父母的角度,也許這才是對自己孩子的負責,走出那段痛苦的曆史,可能才會走向幸福,不然看到孩子,就會想到自己不幸的婚姻。
但是人不是那麼容易遺忘的,可能一件事,會讓一個人記著一輩子,就比如孩子,這個你是永遠也忘不掉的。
且不說她的父母怎樣的態度,畢竟那是自己的人生,李萍本身就是一個自私的人,從做人做事玄淩完全感覺的出來,什麼時候都是先想著自己,可能是對小何特殊一些,竟然會陪著她去墮胎,可能因為小何是老板的女人。
所以李萍能拋棄孩子這件事,起初玄淩是無論如何也想不通的,畢竟眼淚騙不了人,自己哭可以,自己傷心難過可以,但是導致將來不幸福肯定不可以,所以即便是再難過,她也選擇丟下孩子。
儘管知道孩子會成為丈夫報複自己的工具,她毅然選擇丟下孩子選擇離婚。
作為一個外人,她同情孩子,可是她能怎麼著,什麼忙都幫不上。
“孩子,以後聽爸爸的話,就會少挨打!”炫鈴隻能這樣安慰。
“我聽話他也打我,隻要他心情不好就會打我。”孩子一臉的委屈,臉上還有掛著未乾涸的眼淚。
麵對孩子,玄淩不知道該怎麼去安慰,她抬手摸了摸孩子的小腦袋。
玄淩不知道李萍離婚的內幕,是因為李萍的出軌,還是因為那個男人確實是家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