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沈浪成功轉正了。
仍是擔任伍洲同的助理。
工資也漲到了1800。
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371,月平均工資為780.9。
這個月薪很高了。
但想要發專輯,這點漲幅杯水車薪。
還得另想他法。
就在沈浪對此一籌莫展之際,有唱片公司自己找上門來了。
在這個音樂人才井噴的年代,卻倒閉了一批又一批的音樂公司。
因為千禧年帶來的是灰頭土臉的大變動,不景氣的魔咒籠罩整個唱片業,市場萎縮的程度,比起股票麵值跌掉一半的慘況,是不遑多讓。
大浪淘沙之後,剩下的都是體量比較大的那些唱片公司了。
寶島省有滾石、華納、環球、索尼、福茂五雄爭鋒,打得不可開交。
香江有寶麗金、華星、華納三足鼎立,粵語流行文化走上巔峰時刻。
至於內地,大多還是依附於港台,原因是,千裡馬常有,伯樂卻不然。
率先來找沈浪的,是寶島省的華納。
前身是飛碟唱片,巔峰時期占據整個華語市場30%份額。
然而在華納收購改名後一直走下坡路,市場份額跌到了不足10%。
華納的轉折點是蓀燕姿。
前幾年,華納正處於重建狀態,可能也有點有病亂投醫的意思,反正就是認定了蓀燕姿。
經過一段時間的軟磨硬泡,孫父深深地被華納不要臉的精神給感動了,於是決定讓蓀燕姿完成學業後立馬就簽約,就這樣華納足足等了兩年。
公司等一個藝人等了兩年,這在娛樂圈是非常罕見的。
當年粵語天後徐曉鳳被一家唱片公司看中,她的父母死活不讓簽約,也是讓公司等兩年,但是兩年後公司早忘了有這麼一號人了。
可見蓀燕姿在華納心中有著多麼高的地位,而且正式簽約僅僅兩個月,華納就為她推出了個人首張專輯《蓀燕姿同名專輯》。
雖然這個專輯名字起的真的飽受詬病,但唱片的銷量卻非常喜人,單寶島省就賣出了30萬張銷量。
蓀燕姿可以說是一炮而紅,而華納也就此逆勢止跌回升。
也不難理解華納的做法,蓀燕姿的恩師李偉鬆曾經帶出過梁永琪,同樣一頭短發的蓀燕姿肯定能複製梁詠琪的成功。
事實也證明了,華納是有眼光的。
“你說他拒絕了?”
時任寶島省華納總裁的周劍輝,接到了負責去與沈浪商談簽約事宜的副經理的電話。
“是的。”
“什麼原因?”
在周劍輝看來,給出了跟蓀燕姿一樣的待遇,拿下沈浪是板上釘釘的事。
一個孤兒。
在電台拿著千來塊的死工資。
豈能拒絕得了這等誘惑。
但不出意外的話,還是出了意外。
“他提了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他創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權歸他所有。”
周劍輝皺眉。
通常,一首歌曲的版權,歌詞的版權歸屬於詞作者,曲子的版權歸屬於曲作者,編曲的版權歸屬編曲作者。
但是如果簽約公司,他們會讓簽訂版權轉讓協議,也就是公司將獲得歌曲的版權。
因為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就是歌曲的版權,自然要想方設法拿到。
像沈浪這種無名小卒,基本上隻要簽約公司,不管是哪一家公司,都是要跟歌曲版權說拜拜的,可以看做是用來置換公司的資源。
至於沈浪的想法。
他對於自己在娛樂圈闖出名堂是有信心的。
憑借穿越後強化的記憶,靠2000年後的那些經典作品,怎麼都能在這個神仙打架的年代“屠神證道”。
但作為一個二十多年後來的人,見多了藝人和公司對簿公堂。
他不想混到最後要唱自己的歌曲還要去打官司。
就拿鄧子棋來講。
紅之後被公司擺了一道。
不但自己創作的那些歌去唱不了,甚至連“鄧子棋”這個名字也不能用。
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不過,沈浪並非打死不簽約唱片公司。
隻要條件談好了,是可以的。
而他也給出了自己的條件,就看華納會不會接受了。
顯然是不會接受。
他視版權如命,華納又何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