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玉》之一。
偷歡共寢招指責。
廣平有一位姓馮的老人,他有一個兒子,名叫相如,父子倆都是讀書人。
馮翁年近六十,性格剛直倔強,家中經常捉襟見肘。
幾年來,他的妻子和兒媳婦又相繼離世,於是他隻好自己操持家務。
有一天晚上,相如坐在月光下,忽然看到東鄰的女子,從牆上探出頭來窺視。
仔細一看,發現那女子非常美麗。
相如走近她,馮相如微笑著向她招手,招她過來,她既不過來也不離開。
看她害羞不肯過來,相如就再三邀請她,她這才順著梯子翻牆而過。
相如帶著她回到房間裡,兩人便如夫妻般共寢。
相如問她叫什麼名字,女子說:
“我是鄰家的女兒,名叫紅玉。”
相如非常喜歡她,對她說:
“我們既然已經這樣了,那就要永遠在一起,你願意嗎?”
紅玉點點頭,表示同意。
於是他們兩個立下誓言,彼此永不相負。
從那天開始,紅玉每天晚上都會來找相如,他們就這樣夜夜相會,一直持續了大約半年。
一天晚上,馮翁起床聽到女子的說笑聲,他偷偷查看,發現了紅玉。
他非常憤怒,把相如叫出來罵道:
“你這畜牲在做什麼!這麼大了還不知道上進學習,反而在這裡搞這種風流韻事!”
“這事如果被外人知道了,你會名聲掃地,如果不被人知道,也會損害你的壽命!”
相如跪地認錯,流著淚說他知道錯了。
馮翁又斥責紅玉:
“你身為女子,不遵守閨中的規矩,自己的名聲都保不住,還想玷汙彆人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