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瘋子(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求訂閱)4800字求推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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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杜,一個可憐又可恨的混蛋。也就是七宗罪連環殺人案的凶手。他的本名克萊德·謝爾頓(接下來還是用喬這個名字),出生於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母都是大學教授,家境殷實,同時全家都是虔誠的教徒。他自己也很爭氣,18歲的時候,就從父母工作的伊利諾伊大學畢業。

畢業後的喬和所有年輕人一樣,都夢想改變世界。於是年輕氣盛的選擇加入美軍,隻是命運給他開了一個玩笑,他參軍不到兩年,就因為出色的頭腦,被cia看中,成為了一名中情局特工。

喬不喜歡這份工作,可為了國家利益,他選擇了忍耐。喬並不是那種會親自拿著槍乾掉敵人的特工,相反,他總是在幕後。可他卻總是能完成任務,殺掉目標。其他人都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

可也是在cia的經曆,讓他的心態發生變化。他發現cia並不是他所想象的那樣,一切為了國家利益。他們的很多所作所為,和那些強盜軍閥沒有任何兩樣,甚至更加惡心。

於是在cia工作了五年後,他回到了美國,也徹底的離開了cia。他在亞特蘭大安家,娶妻生子,並找到一份工程師的工作,平時做做小發明,光是那些發明專利,就足夠他一家人衣食無憂。如果事情一直像這樣發展,或許他就會像一個普通人過一生。

他已經沒有了當初走出校園的那種改變世界的雄心。他當時想的隻是平平安安的過完一生。

結果他人生的第二次轉變來臨。

他的父母被槍殺。當時老兩口和往常一樣,在星期五的晚上去那家光顧了幾十年的餐館出來,被一個癮君子給打劫了。他的父母很老實的將身上的錢給了他。

但那個癮君子並不滿足,他看上了喬母親的珍珠項鏈。

那是喬的父親在結婚時給喬母親買的禮物,意義重大。所以喬的母親掙紮了一下。也是這一下掙紮,讓那個癮君子緊張的神經嘣斷,他對著老兩口連開三槍。

其實到目前為止,老兩口還有救。隻要及時送醫院。可芝加哥人……冷漠似乎已經成為了大城市共有的標簽,根據事後喬在警方那裡觀看錄像,一共有二十三名路人經過,可沒有一個人打911。

這讓喬幾乎當場崩潰。

喬的思維從那個時候開始轉變,他開始變得憤世嫉俗,並越發虔誠的信仰上帝。當然,這時候的他,還算正常。這一點估計是美滿的家庭生活,讓他有一個可以依靠的溫暖港灣。

但接下來的打擊,則讓他徹底崩潰。

兩個劫匪在一個夜晚闖進了他的家裡,他們將喬擊倒並捆了起來。接下來,兩個劫匪殺死了他的妻子,並在他的麵前強行侵犯了她的屍體,而他的女兒……當警察來到時候,都不忍看那個孩子的慘狀。

那一刻,他徹底崩潰了。這還不算,更讓他受到打擊的是之後的審判。

兩個劫匪中,一個是主犯,另一個隻能算脅從。脅從的那個原本隻是想槍點錢而已。

可在庭審過程中,檢察官為了自己的勝率,違背了喬這個受害者家屬的意願,直接和主犯達成了交易,主犯成為汙點證人指證那個脅從,把所有的罪狀丟給了那個人,然後主犯隻被判了兩年!

這是何等可笑的審判,更可笑的是,居然無人認為這有什麼問題。

那時候起,喬的思維發生了徹底的轉變。

他認為,這個世界病了!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章10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章16-17節)】。

在痛苦中,他徹底瘋狂,而在這瘋狂之中,他開始了轉變!他獲得了超能力,簡單來說,他原本就是變種人,隻是一直以來,他的能力並沒有覺醒,可在瘋狂當中,不知怎麼得,就覺醒了。

他開始認為自己是救世主!

變種人從來不是一生出來就擁有能力,變種人的能力就像一種隱性基因。按照凱的理解,這個變種人其實是史前神族的後裔,經過這麼多年的繁衍,這個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帶著神族基因,就不得而知,可從時間跨度來看,絕對不少。可這些潛藏在神族基因攜帶者身體內的異能,卻很少被激發。

實際上,很多變種人的能力覺醒就千奇百怪,有些人一出生就有,有些人則是睡了一覺就有了,還有些人是經曆另一些事才出現異能,總之像喬這樣的,並不算稀奇。

可惜,能力的覺醒,並沒有帶給喬任何好運,因為伴隨著能力的覺醒,他的身體也出現了問題。

他罹患腦癌。

在腦癌的折磨下,原本聰明理智的喬連本身的思維方式都出現了問題。他認為自己是上帝選中的人,他的超能力正是被選召的象征!而腦癌,也是上帝在告訴他,他必須要儘快完成自己的使命。當初耶穌不也是被釘在了十字架上?

殉道者!

這是喬為自己設置的第二個人設。

於是他開始了計劃,首先是複仇。他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將自己妻女被害案的所有參與者,通通殺死!

那個被當做替罪羊的脅從犯已經被判了死刑,可他卻不允許這個罪人安樂死!他將監獄行刑的毒藥換成了腐蝕性毒藥,讓那個脅從犯在極致的痛苦中死去。要做到這一點並不難,隻需要入侵聯邦物流的網絡,更改幾個數字就能把送往監獄的毒藥改成送到他手上,他將原本的藥劑換成腐蝕性毒藥,再快遞到監獄就行。

至於那個真正的罪犯……那更容易,這個家夥就是一個白癡,喬隻用了一點點計謀,就將他騙到了一處廢棄工廠,然後將他活體解剖!可這並不能讓人們重視這個世界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至少這兩個渣渣不夠資格。

於是喬開始瘋狂作案,他將當年為罪犯辯護的律師,活埋。他利用手機炸彈,在警察麵前炸死了法官!

然後用汽車炸彈,炸死了當年偵辦他妻女案件的警察通通炸上了天。

最後是那個檢察官,喬一開始並不準備殺他,他隻是想要讓他明白,自己並不是複仇,而是想要對治愈這個糟糕的世界!但他似乎無法體會喬的苦心。於是他讓那個家夥眼看著自己搭檔被遙控火力裝置打成馬蜂窩,然後檢察官也被炸彈炸成碎片。

他本以為這樣,這個腐朽的司法體係能夠得到教訓!可出乎他預料的是人們隻是熱鬨了一陣,把這一切歸結為恐怖行動!

更可笑的是,這些人明顯和他妻女的那件案子有關!隻要不是白癡,就能猜到,一切都是他做的!可他隨便在法庭胡扯了幾個案例,告訴法官,警方沒有證據控告他……然後那個白癡法官就真的當庭釋放了他!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犯罪,可卻因為一些可笑的理由,讓他被判無罪!

而且根據美國‘一罪不得二審’的製度,既一個人不能以同一行為或同一罪名受到兩次或多次審判或處罰的原則。這個案子就算再有新的證據,亦或者就算喬在大庭廣眾之下承認自己犯罪,也沒人能拿這個案件來審判他!(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最後辛普森被抓,也是因為另外的罪名,要知道當時辛普森被無罪開釋之後,還出書承認自己謀殺,可警方依然不能因為殺妻案抓他)

這是多麼荒謬!

他原本以為這已經是荒謬置頂了,可惜,他還是小看了這個世界。這一係列案件,的確火過一陣,可很快人們就被另外火爆的新聞給吸引走了……這件事很快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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