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同事。”羅根說道。
“哦,就是你說的那個混蛋特種小隊?”凱和羅根在新世紀相遇的時候,他就將自己這些年的經曆告訴了凱。所以凱對這件事有印象,羅根對這個由變種人組成的小隊評價可以說非常差。長官是混蛋,隊員也都是混蛋。總之每一句好話。
“羅根!你居然泄露我們的情報!”史崔克異常的憤怒。要知道他們這種不見於正式文件,專門乾臟活的組織是見不得光的,一旦沒被大眾知道了,那麼也就意味著他們必須消失,到底是隱姓埋名還是被殺人滅口,那就看上麵的人的心情。這對‘事業’上升期的史崔克來說,是絕對無法接受的。“你這是叛國!”
“得了吧,史崔克,我們都知道這隻小隊到底是個什麼成色,叛國?你去告我啊!”
本身就是見不到光的組織,一旦曝光,信不信,先被判叛國的絕對不會是羅根。
史崔克麵沉似水,看向凱。他知道凱不好惹,但關係到身家性命,他也顧不得了。
他需要凱的解釋。
“看我乾嗎?我知道的國家機比你想象的要多,你這點破事算個屁!”凱當然不可能被唬住,史崔克真正的身份不過是軍隊中的一個上校文職,這種身份還真不能讓凱升起多少忌憚。
史崔克深深的吸了口氣。努力讓自己保持平靜:“韋恩先生,你也曾經服務於美軍秘密部隊,你應該知道,我們的存在是有必要的。美國領導世界,不可能隻靠光明正大的手段,有時候,肮臟汙穢的事情也需要人做,而我們就是為此而存在。我們也是在為國效力!”
史崔克儘力在美化自己,或許年輕的時候,史崔克的確是這麼想的,但他清楚,不知道在什麼時候,他已經變了。他與其說是在為國效力,更不如說是為自己。為了自己的那份仇恨。
他要殺光變種人!
為了這個目的,他什麼都可以不要,包括自己的良心。
他以為凱也和曾經的自己一樣,所以他打算用國家大義來忽悠凱。
事實上,要是可以史崔克挺想把凱收入麾下的。畢竟這麼能打的士兵,絕對是一個好棋子。
可惜,凱是那麼容易忽悠的嘛?
倒不是凱看穿了史崔克,畢竟他和史崔克不熟。真正讓凱對他不屑一顧的是……凱壓根就是一個中國人!
拿美國的國家大義來忽悠凱,完全是在搞笑。
當初他之所以參加美軍,完全是看在參加美軍可以合理合法的殺人而已。
“我對你們那點破事不感興趣,我知道,羅根是我的朋友,他之所以在這裡定居,完全是出於對我的信任。所以在這裡,他是我罩著的!明白嗎?”
凱的話非常的不禮貌,可史崔克卻無可奈何。
作為一名警察,凱非常清楚,那些所謂的神秘部門權限有多大,又知道這些部門限製更大!
不要以為,一個神秘部門真的可以牛逼到,隻要拿出證件,就能讓看到證件的人嚇的瑟瑟發抖,這在一個正常國家當中是絕對不可能的。美國從開國起就講究權力平衡,三權分立的目的就是為了不讓權力集中在一個人或者一個部門身上。聯邦權力和州權分立也是因為如此,美軍算是美國最大的一股勢力了,可正因為是它是第一勢力,所以受到了幾乎國內所有政治勢力的警惕,軍方的力量被嚴密監視!
特彆是在國內,軍方在地方是沒有任何執法權的!
史崔克或許可以忽悠一個沒見識的地方警長為他們辦事,但絕對不可能是以直接命令的形式。
因為那不合法。
而一個地方警察,隻要自己不想,完全可以無視軍方的任何方麵的命令。
更何況,史崔克隻是一個臨時工,根本沒可能代表軍方。
所以不管凱怎麼做,史崔克都奈何不了眼前的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