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旁邊巨大的廣告牌上,有著一副巨型塗鴉。
在頂部兩盞昏暗射燈照耀下,一個籠罩在黑色兜帽衛衣下的女子默然低頭站立,兩隻巨大的翅膀伸向兩側,她的身下是一片影影重重的城市剪影。就像一個天使正在保護城市,不過女子的翅膀不是羽毛,而是一排排的槍械。她的頭頂也不是光圈,而是一小片鮮豔如血的紅色。
複仇天使!
血薄荷是,這個男人更是!
等到漢尼拔的身影消失後,四周的窩棚中,才稀稀疏疏地摸出來了一大堆人。他們沉默著,漸漸聚攏到了這屍橫遍野的街口。突然,有個蒼老的流浪漢開口:“警察應該還要半小時才到,我們可以做點什麼。”
眾人默然片刻,突然一擁而上。
要知道那些匪徒的身上,有著大批洋落,衣服和皮夾先不說,光是槍械和子彈,也是大筆財富,黑幫就喜歡這種黑槍,而且看看這些槍械的成色都不是普通貨色,嶄新的好槍!價格每把在五百到九百美元之間,當然他們拿去出手,不可能得到這麼高的價格,最多也就一兩百。
但這也足夠了!而且,黑幫的人和一般人不一樣,這些家夥喜歡帶現金,大把大把的現金,他們不喜歡信用卡,就像暴發戶一樣,還有,他們的首飾,這些家夥喜歡把自己打扮的金燦燦的,甚至連牙齒都是的金的,這些敲下來,又是一筆收入。
流浪漢們怎麼可能錯過。
十分鐘不到,除了地麵多出一大片混合著洗衣粉消毒液的汙水灘,街口恢複了以往的平靜模樣,似乎什麼都不曾發生過。連屍體都不知道去哪了,仿佛他們從未存在過。
這就是這些人渣的下場,彆看今天很牛皮,穿金戴銀,可誰知道哪天就路死溝埋。沒人在意,也沒人可憐。
……
而另一邊漢尼拔,一手拎著威利斯,一手托著血薄荷,進入了一棟廢棄廠房中。哈德遜河兩邊有很多這種建築,都是產業外移之後的產物。
接著幫血薄荷處理傷口,其他的都還好說。
主要是刀上的毒有點難搞,好在漢尼拔在威利斯身上找到了解藥。畢竟誰也不能保證,他自己不中毒,所以這玩意他都隨身帶著。
威利斯也是一個發明小能手,他的刀可不是普通貨色,這些飛刀上麵都有一些小機關,有的刀片配備有毒氣體和爆炸物,有的可以發出使人變得虛弱的聲波脈衝。
當然,漢尼拔也沒想到,這貨還是個變種人,好像可以操縱金屬。
雖然看著有點弱雞,超過十米範圍,就沒用了,不然他也不會一直深藏不露。但不得不說,十分實用。一旦發動,大部分金屬隻要接近他體表十厘米左右,強大的磁力就能將它們偏轉。靠著這遠超防彈衣作用的奇特能力,他躲過了無數次對手勢在必得的槍擊。而利用那片特製飛刀,他出其不意地奪去了更多對手的生命。
比如血薄荷就中招了,明明幾次子彈射中他都被他偏轉了,可血薄荷愣是沒發現。但這玩意,對凱來說,卻沒鳥用。
差不多十分鐘過後,血薄荷醒了。沒多久,這個女人就身體一抽,似乎想蹦起來的樣子。
“好了,是我,你安全了。”
血薄荷的眼神從無焦距狀態恢複了正常。看著身旁那熟悉的男人,她頓時鬆了口氣。這一口氣一鬆,她差一點又暈過去。
傷口和毒素都解了,但還是很虛弱。畢竟流了那麼多血,不暈才怪。
“威利斯!”
可很快她想到了威利斯。
“不用急,他就在旁邊。”
血薄荷一愣,側頭看去。她這才發現,威利斯正瞪著雙眼看著她。這位在紐約叱吒風雲,殺人如麻的黑幫新星,現在嘴上被纏著封口膠帶,雙手雙腳都被繩子捆死在胸前,灰頭土臉地坐在地上。
“彆激動,他跑不了,你可以慢慢來。寶貝。時間長的很。”漢尼拔依然不緊不慢地說到,壓住血薄荷肩頭的手變成了攙扶,把她輕柔地扶了起來。
仇恨使得血薄荷很快克服了眩暈和虛弱,她咬著牙站起身。
“康奈爾在哪?!!”
看她站定,漢尼拔這才鬆開手,過去扯掉了威利斯的封口膠。
“哈哈哈,你覺得我會說?”
血薄荷搖搖晃晃走到她的麵前,抬手就是一巴掌。
但因為虛弱的原因,對方壓根感受不到疼。
“你是打算和我調情嗎?”
威利斯不屑的說道。
“咦,你這種人渣居然還這麼講義氣?”
“講義氣?”威利斯仿佛聽到了笑話:“哈!我會為了一個老不死的講義氣?省省吧!我隻是不想讓你們好過!反正我是不可能活著離開了,我為什麼要告訴你們?難道你們真的會放過我?”
“那倒是。”
漢尼拔覺得對方給出的解釋有理有據,令人信服。畢竟都是壞蛋,誰特麼還講義氣?“你這種人渣,的確沒資格活下去。”
他的確沒打算放過這家夥,畢竟一個連小孩和婦女都下得了手的人渣,活著乾嘛?為了多害幾個人麼?
“那你就好好和他聊聊吧。”凱對血薄荷說道:“我給你準備了不少工具。”
隻見漢尼拔抬手一招,一排排解刨工具就出現在了地上,還有電鋸、電鑽和線割機,甚至連閹割工具都準備了。
不過很快,漢尼拔就想到了這貨可以操控磁力。
這些工具都是金屬的,搞不好還會被他控製。於是漢尼拔對血薄荷說道:“你等等,我去找一套陶瓷刀具。”
威利斯麵色發青:“你是魔鬼嗎!”
其實看到那一排排琳琅滿目的道具,威利斯就嚇的夠嗆,甚至都忘記了他還會操控磁力。
但現在,漢尼拔居然打算換成陶瓷刀具。
特麼的,這是一點活路都不給啊!
……
片刻後,威利斯的慘叫聲漸漸熄了下去。
講道理,血薄荷還是比較心慈手軟的,根本沒辦法和弗蘭克相比,當初在新澤西的倉庫裡,弗蘭克可是用廚房用的噴火槍,把那個愛爾蘭黑幫的頭頭渾身的油都榨出來了。
那家夥死的時候都是幸福的笑了,可算是死了。
哪像血薄荷,搞了半天,就隻會用小刀戳啊戳,看著血啦呼啦,其實也就那樣,沒半點技術含量,一點沒有弗蘭克拷問的技巧。
根據弗蘭克自己說,他能把人烤的五分熟,人卻可以不死。
凱其實挺好奇的,但想想又覺得他是吹逼,也就沒有實驗一下。
要是弗蘭克在這,完全可以給血薄荷好好上一課。
不過,棋逢對手,將遇良才。顯然威利斯看著很硬漢,但和那個愛爾蘭佬比起來,還是缺了血性,就血薄荷這拉胯的拷問技術,居然還是讓他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