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子也是個怪人,二人回到村裡,他立馬送來了五百塊錢,蘇宇不想收,畢竟狩獵老虎他的確沒出力,但二人一同狩獵,自古規矩就是見者有份,他沒按照三分之一分給虎子,已經占便宜了,可虎子不依不饒非要歸還,蘇宇隻好收下了,至此蘇宇一天收入一千二百四十元。
之所以有規矩,二人一同狩獵,必須見者有份,兩層意思,其一,一般的獵戶單獨遇到凶獸,十死無生,尤其是沒有槍,都是弓箭的時代,沒有利益,誰會和你一起?這就是三個和尚沒水喝的道理。
其二,最重要的一點,財帛動人心,萬一分贓不均,保不齊有人心生歹念,橫死山林,丟入森林成為野獸口糧,那個連槍都沒有的時代裡,你也不知道人是怎麼死的,所以規矩就很重要,就像混社會的講義氣,沒錯你是可以破了規矩,賺一筆,但壞了規矩容易,想重新贏得信任可就難了,這就是一個約束,不讓獵人之間相互傷害。
凡是合作狩獵的,槍裡都會預留一顆子彈,不會打光了才下山,防備的可以是猛獸,也可以是同伴,弓箭也是如此,在山裡死個把人真不是什麼事,你想找到證據談何容易?所以規矩就變得非常關鍵,成了約束的一種道德枷鎖。
“豁,想不到,剛剛見底的荷包又鼓了起來。”
蘇宇粗略數了數,存款已經突破五千三百塊了,蘇宇拿出三百塊錢,剩下的全部放進了空間裡。
“我看虎子來過了,怎麼又離開了?”
講話之間,黃夙娥走了進來。
“哦,沒事,他就是來跟我說點事,沒什麼。”
“哦,對了,這三百塊錢你收著,家裡如果有人需要用錢,你就從裡麵拿。”
蘇宇把三百塊錢遞給了黃夙娥,雖說結婚才幾天時間,但黃夙娥可是身無分文,此時房子還未蓋起來,而他已經結婚了,需要按時給家裡交生活費,總不能都白吃白喝吧?何況大哥也給家裡交生活費,隻是大哥沒多少錢,給的是工分換的糧食。
“啊,你怎麼給我這麼多錢?”
黃夙娥不是沒見過錢,畢竟黃鴻升也是獵戶,他不可能沒賺過大錢,幾百塊她也是見過的,但她才嫁過來啊,這就執掌財務大權?
原先賣肉賺了六百塊,一共五千三百塊,但給黃夙娥買手表,縫紉機,亂七八糟的,花了不少,至此加上之前的零錢也才堪堪突破五千三百塊。
“嘿嘿,你可是我媳婦,手裡怎麼能沒錢呢?那不是讓人瞧不起?所以家裡的生活費,小妹,老四的學費,還有丫丫的穿衣吃喝,你都可以從這裡麵拿。”
“喲嗬,你這個三哥當的可真負責,不僅負責小妹吃喝拉撒,老四你也包圓了。”
黃夙娥沒有說丫丫,畢竟丫丫年紀還小,吃零食也罷,穿衣也罷,都花不了多少,小妹還小,他當三哥的疼妹子,也沒問題,隻是老四僅比蘇宇小幾歲,蘇宇都要管,黃夙娥有些不明所以,但她才嫁過來,也不好直接提出質問。
蘇宇當然明白黃夙娥想表達什麼,這才幾天,黃夙娥就發現他們家的怪異之處了,究根結底,就是他父親無法給家裡生活費。
是,蘇宇是可以不管,並且過幾天房子蓋好了就搬出去,對家裡不管不問,但人生不能重來,他是可以放手不管,但如果真如此,老四,小妹因此無法完成學業,因為沒錢穿的不如彆人被人欺辱,等他們長大了,這不就等於平白多了兩個仇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