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長,有幾個被打暈了,還有一些被打成了血葫蘆,要不要送醫院?”
“送送送,安排上把人送醫院,其他人押回去。”
馬上有人出來帶著傷的重的去了醫院,其他人老老實實跟著回了派出所。
而姓魏的,被打的最慘,早就暈倒了,這也是蘇宇說他們搶劫,沒有人還口的原因。
因為主使暈了,其他人隻是聽從者,被打的嗷嗷叫,誰還在乎蘇宇說什麼?反正哪怕是殺人,他們也是從犯,主犯可是姓魏的,所以他們有恃無恐,因為打架鬥毆,在這個時代不叫事。
“分開審訊,我去會會那個東家。”
“是。”
到了派出所,把人分開審訊,那人剛要進去審訊蘇宇,就被一個胳膊攔住了。
“老吳,你攔我乾啥?”
帶隊的是他們派出所的大隊長,畢竟這事不小,聚眾鬥毆,所以他們出動了所有人,而吳隊隻是陪著,剛剛不方便,這會他攔住去路,隻是對大隊長說一聲蘇宇的身份。
“你是說,裡麵那人,就是咱們鎮上那個有名氣的蘇宇?”
“是啊,你沒聽說嗎,狩獵隊,這狩獵隊就是他自己組建的,可不是村裡的。”
狩獵隊他們並不陌生,畢竟靠近大山,每個村都會定期組建臨時的狩獵隊伍進山打獵。
“可是,這麼多人,這麼多條槍,報備了嗎?”
吳隊拉了拉他的衣袖,低聲說道:“蘇宇的狩獵隊隻有十五人,即便算上他自己和他村裡那個虎子,也才十八人,這符合規定。”
“其他人都是各村的代表,這是經過公社秦書記同意的。”
十幾條槍,確實符合規定,畢竟一個村有槍的多了去了,不能因為人家和在一起打獵,就需要來報備吧?
但如果是長期,但槍支的數量超過一定數額,那就需要報備了,比如五十條槍,一百條槍,有長期一起,那就形成一股勢力了。
但聽了吳隊解釋,他懂了,蘇宇的隊伍原本是三個人,他自己,村裡一個,還有一個是請來的,退伍兵,教他們野外生存。
後來覺得人少,這才擴展了隊伍,隊伍人數是十五人,這完全沒有問題,因為一個村的民兵隊人數都比他們多,說白了就是可控範圍內。
而剩下的三十三人來自各個村,而且槍支就能看得出來,五花八門,一看就是租的,畢竟這不是新鮮事。
蘇宇的名氣,來自幾個方麵,其一,鋪路,他們也是受益者,因為這條路距離派出所不遠。
其二,有愛心,扶貧,光是雞仔,外加救濟糧,全公社都在宣揚他的貢獻精神。
總之聽過蘇宇的事跡,沒有欺男霸女,全是好的,不是修路了,就是救人了,這才得到秦書記的大力讚揚,甚至以蘇宇為榜樣,學習他的致富經驗,號召各村出一個人去交流學習,且食宿全免,全都有蘇宇承擔。
這件事全公社就沒有不知道的,因為這個名額,可是村裡推薦上去的,涉及三十三個村。